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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健米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工作履职情况报告2019-04-13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工作履职情况报告

    2018年,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
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内
部审计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认
真行使职权,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会议,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审计监督的作用。现就一年以
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
杨平波女士、董事陈根荣先生和独立董事喻建良先生。其中,独立董
事委员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1/2 以上,且杨平波女士为财务、
会计领域的专业人士,人员数 、安排、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
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1、第一次会议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18 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第二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1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首先审阅了
公司编制的未 审计的 2017 年度财务报表情况,并同意以此为基础
开展 2017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其次,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就公司 2017 年财务报告和内控情况的审计工作进行了
进场前的沟通,双方确定了会计师进场后的审计工作计划,并提出了
在审计过程中须重点关注的问题。最后,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公司风险
控制部汇报的公司 2017 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情况。
    3、第三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4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的初
审报告,并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
    4、第四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9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审阅了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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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后的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
    5、第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4 月 11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一是审阅
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公司 2017 年度审计工
作的总结报告》;二是审议并通过:①《审计委员会 2017 年度工作履
职情况报告》;②《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③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2017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④《关于聘请
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暨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⑤《关于 2017 年
度部分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6、第六次会议于 2018 年 8 月 12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
过了《2018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和《关于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
的议案》。
    7、第七次会议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湖南金健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计提固定资产 值准备的议
案》和《关于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18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跟踪、督导公司 2017 年度审计工作
    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17 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全程跟踪和督导,
主要包括:第一,在公司聘请的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场前,与会计师进行沟通,确认了审
计计划和具体工作安排;第二,审阅了公司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有
针对性地对后续的审计工作提出了专业建议;第三,在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及时审阅了
审计报告初稿,并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过程
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沟通和交流,并要求其严格按照审计计划、审计
原则以及审计程序认真、严谨、按期完成审计工作,确保公司年度财
务报告能够及时、完整地向投资者披露;第四,审阅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同
意将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的公司 2017 年财务
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第五,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从事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形成 2017 年度审计工
作的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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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聘请 2018 年度财务报告暨内控审计机构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的 2018 年度财务报告暨内控审计的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认为:
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能够严格按照中国会计师独立审
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符合公司的 营情况,
能够充分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营成果及现金流 。考虑到公司审
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
    3、认真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及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
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
错报的情况,没有发现公司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
变更以及导致可能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认为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
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 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
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对其发表意见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内部控制指引》等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
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尽职地审阅了公司出具的《2017 年度内部
控制评价报告》,并就有关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和了解,认为
《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
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5、认真审阅公司资产 值事项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 2017 年度部分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事项,认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湖南金健米业营销
有限公司和湖南乐米乐家庭营销股份有限公司对新一佳超市有限公
司的应收款项按照账面余额 50%计提坏账准备。上述计提事项是基于
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的相关规
定。并且对部分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依据充分,真实、合理的
反映了公司应收款项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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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金健药业
有限责任公司计提固定资产 值准备的事项,认为计提固定资产 值
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及会计估
计的相关规定。并且依据充分,真实、合理的反映了湖南金健药业有
限责任公司的整体 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6、关注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合法合规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了公司《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
2018 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上述关联交易提前进行了解,并与公司管
理层进行沟通,同时在对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后发表了专业意见,为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允性、合规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能够认真遵照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或规定,围绕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监督评价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和内控工作、关注关联交易的
合法合规以及促进管理层、内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等方面充分履
职,有效地提高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质 ,促进了公司治理结构的
进一步完善,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
    2019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在此基础上,依托自身专业
水平和执业 验,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
交流,加强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检查跟踪,强化对内部审计工作
的指导,充分发挥好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指导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稳健 营,切实维护好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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