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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健米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7-29  

						                 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要求,现就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公司受托管理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资产暨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
    根据对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相关资料的问询和了解,结合我们的
认识和判断,我们认为:本次受托管理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资产,旨在
解决其与公司产生的同业竞争问题。公司关联董事全臻先生、陈伟先
生、成利平女士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在遵
循市场交易原则和公平协商定价原则下确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
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客观、公允、合理,决策程序符
合相关规定,我们同意本次股权托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下次
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子公司新增与湖南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子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发展所需,在可以充分利
用关联方的平台和资源优势的前提下,有利于进一步拓展公司产品的
销售渠道,提高公司经营业绩。该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主导,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公司关联董事全臻先
生、陈伟先生、成利平女士回避了此项议案的表决,决策程序上客观、
公允、合规,我们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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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扫描全能王 创建
(本页无正文,为《金健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2020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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