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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当代文体: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独立意见2020-05-26  

						       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对公司和全体
股东以及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我们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文件进行了认真审核,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追认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
   我们对公司追认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关于公司追认 2019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2、该交易属合理、合法的正常经营行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按
照市场价格结算,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总体安排。
   二、公司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我们对公司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
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该日常关联交易属合理、合法的正常经营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
则,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的总体安排。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武汉当代明诚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秉成(签字):_______________




张里安(签字):_______________




冯学锋(签字):_______________




                                                     2020 年 5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