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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青旅:中青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9-24  

                        证券代码:600138         证券简称:中青旅        公告编号:临 2022-045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青博联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是否为关联担保:否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无




     被担保人名称: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是否为关联担保:否
     本次担保金额:人民币 5 亿元
     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人民币 18.5 亿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对象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担
       保对象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等未发生显著变化,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




                                   1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2022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其中,自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至 2022 年度股
东大会期间,公司为中青博联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青博联”)
预计提供不超过 4 亿元额度的银行授信担保,为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青旅创格”)预计提供不超过 20 亿元额度的银行授信担保。
    近日,为满足正常业务发展需要,中青博联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行申请人民币 5000 万元额度的银行综合授信。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该人民币 5000 万元额度的银行综合授信
提供担保。北京九方合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业荣惠华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
司作为中青博联的少数股东,按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同时,中青旅创格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分行申请人民币 5
亿元额度的流动资金借款。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分行签订了
《保证合同》,为该人民币 5 亿元额度的流动资金借款提供担保。北京中盛宜管
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中青旅创格的少数股东, 按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为本次担保
提供反担保。
    前述担保在公司 2022 年度担保计划额度内,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完成后,公司对中青博联的担保余额为 2 亿元、可用担保
额度为 2 亿元,公司对中青旅创格的担保余额为 18.5 亿元、可用担保额度为 1.5
亿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青博联
    中青博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16621754759)是公司持股 72.75%的
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07 年 5 月 16 日,注册资本 10,370 万元,注册地址为北
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5 号中青旅大厦 16 层(东二环),法定代表人袁浩,经
营范围为市场营销顾问;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
(不含演出);市场调查;企业形象策划;公关策划;翻译服务;摄影服务;图
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制作;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投资顾问;项目
                                    2
投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培训;计算机技术
培训;装饰设计;入境旅游业务;国内旅游业务;出境旅游业务;从事因私出入
境中介服务;建设工程勘察;建设工程设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
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从事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
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青博联资产总额 10.61 亿元,负债总额 5.89
亿元,资产负债率 55.54%,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5.65 亿元,净资产 4.14 亿元。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7.32 亿元,净利润 0.44 亿元。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中青博联资产总额 8.12 亿元,负债总额 4.05 亿元,
资产负债率 49.85%,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3.91 亿元,净资产 3.48 亿元。2022 年
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3.51 亿元,净利润-0.22 亿元。
    (二)中青旅创格
    中青旅创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1020946343)是公司持股 90%的
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1995 年 1 月 18 日,注册资本 10,000 万元人民币,注册地
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28 号泛亚大厦 8 层,法定代表人柴昊,经营范围为互
联网信息服务业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医疗器械和BBS
以外的内容);零售国内版图书、电子出版物;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机械电器设备;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代理进出口;劳务派遣;计算机技术培训。(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中青旅创格资产总额 23.43 亿元,负债总额 21.01
亿元,资产负债率 89.68%,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21.01 亿元,净资产 2.42 亿元。
2021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41.08 亿元,净利润 0.29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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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中青旅创格资产总额 24.79 亿元,负债总额 22.20
亿元,资产负债率 89.55%,其中流动负债总额 22.20 亿元,净资产 2.59 亿元。
2022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19.06 亿元,净利润 0.17 亿元。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债务人:中青博联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最高本金:5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
项借款、融资、担保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
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
权的费用等。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二)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分行
     债务人: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人: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最高本金:5 亿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
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
及其它费用。具体条款以各方签署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控股子公司满足日常经营需要的必要担保,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及
长远发展,该担保的履行对公司的发展和效益提升有积极作用。被担保企业具备
正常的债务偿还能力,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北京九方合纵投

                                    4
资管理有限公司、业荣惠华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中青博联的少数股东,
北京中盛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中青旅创格的少数股东, 按其持有的股权比
例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在担保计划额度和事项内根据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执行,并代表董
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本次担保在公司 2022 年度担保计划额度内,无需另行
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41.27
亿元,占本公司 2021 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65.00%。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乌
镇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参股子公司桐乡市濮院旅游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数额为
人民币 19.60 亿元,占本公司 2021 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30.87%;乌镇旅游股
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根据银行政策和房地产开发销售的商业惯例,为其房地
产项目符合贷款条件的购房者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数额为人民币 10,676.62
万元,占本公司 2021 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68%;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已提供
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0.60 亿元,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青旅创格科技有限
公司、中青博联整合营销顾问股份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的担保,以
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中青旅山水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其全资子公司新化中青
旅山水酒店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的担保,占公司 2021 年年度经审计净
资产的 32.45%。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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