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证券代码:600141 公告编号:临 2021-009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使用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拟使用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募集资金中不超过 7,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过 6 个月,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期满前将及时、足额归 还到募集资金专户。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40号)核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05,263,157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13.30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1,399,999,988.10元,扣除承销费用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直接相关的其他 发 行 费 用 共 计 31,785,262.92 元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1,368,214,725.18元(以下简称“2018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勤万信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勤信验字〔2018〕001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18年2月23日,公司、保荐 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兴山支行、湖北银行宜昌分行、中国农业银行兴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募集资 金具体存储情况见下表: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存放金额(元)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兴山支行 1807071129200081580 671,999,988.34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兴山支行 17355101040009398 400,000,000.00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银行宜昌支行 110100120100014515 300,000,000.00 注:上述募集资金金额已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959号),公司向11名特 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88,000,000股,每股发行价为9.01元,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2,88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及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直 接 相 关 的 其 他 发 行 费 用 共 计 17,049,735.85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775,830,264.15元(以下简称“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勤万信会 计师事务所对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勤 信验字【2020】第0060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的规定,2020年11月20日,公司、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与中国农业银行兴山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 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具体存储情况见下表: 户名 开户银行 账号 存放金额(元)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兴山县支行 17355101040012541 777,815,280.00 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与募集资金净额的差额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发行费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2018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以及募集资金实际到位 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组织实施公司 预计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 增资宜都兴发并新建 1 300 万吨/年低品位胶磷 宜都兴发化工有限公司 124,188.00 100,000.00 矿选矿及深加工项目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 2 偿还银行贷款 40,000.00 36,821.47 有限公司 合计 164,188.00 136,821.47 截至2021年2月22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 已累计使用募集 募集资金专 序号 项目 项目组织实施公司 金金额 资金付款额 户余额 增资宜都兴发并新建 300 万 宜都兴发化工有限 1 吨/年低品位胶磷矿选矿及 100,000.00 90,277.72 11,196.38 公司 深加工项目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 2 偿还银行贷款 36,821.47 36,821.47 59.20 股份有限公司 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包含存款利息收入。下同。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根据《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更新稿)》约定以及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项目组织实施公司 预计投资总额 现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6万吨/年芯片用超高纯电 1 53,014.97 42,000.00 子级化学品项目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有限 公司 3万吨/年电子级磷酸技术 2 16,603.95 11,797.03 改造项目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 3 归还银行贷款 26,000.00 23,786.00 有限公司 合计 95,618.92 77,583.03 截至2021年2月22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资 已累计使用募集 项目 项目组织实施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号 金金额 资金付款额 6万吨/年芯片用超高纯电 1 42,000.00 2,000.21 子级化学品项目 湖北兴福电子材料 3,609.79 有限公司 3万吨/年电子级磷酸技术 2 11,797.03 591.13 改造项目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 3 归还银行贷款 23,786.00 23,786.00 7,517.40 股份有限公司 注:经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已使用 40,000 万元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2 月 22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1127.19 万元。结合公司募投 项目的推进计划,公司预计部分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闲置的情况。 三、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19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九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九届十七次董事会会 议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0年12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130、临2020-082)。 2020年2月28日,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九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0年12月1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0,000万元提前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2月22 日,公司将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中的1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相应 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05、临2020-083、 临2021-004)。 2020年11月25日,公司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九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7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中尚未归还的 金额为40,000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公司不存在到期未归还募集资金 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 2018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 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拟使用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不超过 7,5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开始计 算,到期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方案的正常进行,暂时补充的流动资 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 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若募投项 目建设需要,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 以确保项目进度。 五、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董事会审议程序以及 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5 日召开九届二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 2018 年非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中不超过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使用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中不超过 7,500 万元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期满前及时、足额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 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 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九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3 年修订)》的要求。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 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同时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三)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严格履行了相关程序;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 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