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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兴发集团: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3-21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我们作为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 2022 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2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积极参加相
关会议,对会议审议的重要事项发表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认
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2022 年度独立董事变动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成员共 13 人,其中独立董事 7 人,分别
为张小燕、崔大桥、李钟华、曹先军、蒋春黔、薛冬峰、胡国荣。
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简历介绍
    张小燕,1961 年 8 月出生,正高职高级工程师,现任宁夏材
料研究学会副秘书长、银川能源学院教授。2018 年 4 月起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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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崔大桥,1957 年 3 月出生,硕士,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现任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起任本公
司独立董事。
    李钟华,1962 年 5 月出生,博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专家。现任中国农药工业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江苏扬农化
工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颖泰嘉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江苏长
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曹先军,1956 年 1 月出生,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
殊津贴专家。现任中国氟硅有机材料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山东东岳有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蒋春黔,1970 年 2 月出生,硕士。现任广东富氧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风控总监、珠海市新依科蓝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江苏林海金洋源特种动力技术装备有限公司董事、安琪酵母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5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薛冬峰,1968 年 12 月出生,博士,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
贴。现任深圳理工大学(筹)科研讲席教授、中国科学院深圳先
进技术研究院多尺度晶体材料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稀土学会稀土
晶体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化工学会无机酸碱盐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氢图科技(韶关)有限公司董事长。2022 年 4 月起
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胡国荣,1963 年 6 月出生,博士。现任中南大学冶金与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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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教授、先进电池材料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协会常务理事、中国锂电池协会理事、中国
无机盐协会锂盐分会专家委员会委员。2022 年 4 月起任本公司独
立董事。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具备相应任职资格,符合相关任职
条件,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具有完全的独立性,
符合监管要求。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董事会下设的发展战
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薪酬及考核委员会亦召开会议 10
次,我们积极参加了上述会议,对提交董事会以及各专门委员会
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表决权。
         报告期内,我们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董事
                       亲自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姓名      本年应参加                     委托出   缺席
                       出席   式参加次                   次未亲自参   大会的次
          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加会议       数
崔大桥        10         10       9        0       0         否           0
张小燕        10         10       9        0       0         否           0
李钟华        10         10     10         0       0         否           0
蒋春黔        10         10       9        0       0         否           0
曹先军        10         10       9        0       0         否           0
薛冬峰        9          9        9        0       0         否           0
胡国荣        9          9        9        0       0         否           0
         (二)主要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到公司现场办公和检查工作,通过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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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沟通以及文件传阅方式,详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并
就公司市场环境、发展规划、内控建设等问题与公司管理层探讨,
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我们认真审查了董事会召开程序、必备
文件以及能够做出合理准确判断的资料信息的充分性,未发现相
关问题。我们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相关培训,
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公司其他董事、高管高度重视与独立董
事的沟通交流,积极研究我们对公司经营发展提出的建议,为我
们勤勉履职创造了有利条件。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规定
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要求,对公司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及调整情况、实际发生情况、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等进行了严格
的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我们一致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决策
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公允,均是依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而开
展,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认真审阅核实了
公司 2022 年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对外担保
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实际对外担保金额在
决策范围内,未出现违规担保情形。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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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
司资金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定期报告审核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要求,
对公司 2022 年度定期报告的编制进行了认真审核和监督。我们审
阅了公司 2022 年度内部审计情况汇报,与年审会计师就年报审计
工作进行了持续、有效沟通,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如期披露。
    (四)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健
全内部控制制度,稳步推进内控体系建设,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
作和健康发展。
    (五)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
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完善信息披露审核机制,
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有力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回报股东,制定并实施了 2021 年度现
金分红方案,分红比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指引》规定。我们对公司制订的 2022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进行了客
观、公正审查,认为该方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投资计划所做出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未来发展
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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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独立董事聘任情况
    报告期内,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董事会结构,提高科学决策水
平,董事会提名薛冬峰先生、胡国荣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我
们认为被提名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提名、审
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八)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重点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并
持续关注募投项目进展。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部分募投项
目延期、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并签署监管协议、募集资金置换、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借
款等事项进行了仔细核查,审慎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公司
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地点等事项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的利益。
    (九)会计差错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等的有关规定,一是将公司 2020 年履
约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中调整至营业成本中列示;二是对宜都兴
发收购宁通物流股权的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我们认为调整后
的财务数据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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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认为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中勤万信会计师事
务所在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国家审计准则,公允地发
表审计意见,尽职尽责完成各项审计任务,其专业能力、诚信履
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客观、公正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用中勤万信会计
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十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 2021 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遵
循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减值依
据充分合理,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手续,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投资者获取更加真实、可靠、准
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
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十二)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限制性
股票解除限售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审
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我们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三)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情况
    报告期内,限制性股票的部分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
再符合激励条件,依据公司《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对其已获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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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对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我们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符合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不会影响公司管理技术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
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四)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并持续关注可转债后续管理。我们认为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
规划,有利于培育公司发展新动能,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五)分拆所属子公司至科创板上市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根据《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等有关
规定,对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湖北兴福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至科创板上市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分拆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有利于做大做强电子化学品板块,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公司充分配合我们开展工作,高度重视与我们的沟
通交流,积极研究和采纳我们对公司经营发展提出的建议,为我
们勤勉履职提供了全面支持。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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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对公司重要决策事项进
行了细致研究并提出合理建议,有力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3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勤勉原则,独立、公正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不断提升履
职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推动公司可持续和更高质量发展。
同时加强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利用专业知识为公司发展提供更
多有建设性的建议,提升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维护公司
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小燕、崔大桥、李钟华、曹先军、蒋春黔、薛冬峰、胡国荣
                                  2023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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