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终止投资广东宝盟新材料有限公司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金发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审议的《关于终止投资广东宝盟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进行了认真的事前审核, 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我们审阅了相关的背景资料,并就有关问题向公司管理层进 行了咨询,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基于投资审慎性原则,公司拟终止投资广东宝盟新材料有限公司,可有效防范 投资风险。因此,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 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特此发表书面意见。 独立董事:杨雄、肖胜方、朱乾宇、孟跃中 2022 年 8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