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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发科技:金发科技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3-04-25  

                                                   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我
们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和《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依法
履行职责,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时,在深入了解公司情况的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发展献计献策。
现将2022年独立董事的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共有独立董事4人,均为财务、法律、管理等领域的资深
专家,人数达到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专业背景条件和独立人数比例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
情况如下:
           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委员
           会委员、执行合伙人、主任会计师,兼任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贵
           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曾任贵州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贵州黔元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天一
           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副主任会计师,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天健正
杨雄
           信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管理委员会成
           员、高级合伙人、立信北方总部总经理,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首
           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东信和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荣丰控股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暨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复杂民商事争议解决专家,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华
           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广东省律师协会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最高人
           民检察院特约监督员、广东省法官检察官惩戒委员会委员、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
肖胜方
           主任。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系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律
           师、全国维权十大杰出律师、广州市十大杰出青年、广州市十佳律师”等荣誉称号,
           带领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获“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博士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金融系博士后,澳大
           利亚格林菲斯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中
朱乾宇
           国人民大学农村经济与金融研究所、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中国
           人民大学乡村振兴研究院研究员。先后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
         金、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等课题 10 余项,在《中
         国农村经济》《中国金融》《国际金融研究》《投资研究》《经济学动态》《经济理论
         与经济管理》等国内期刊和《Socio-Economic Planning Sciences》《International Food
         and Agribusiness Management Review》等 SSCI,SCI 国外期刊发表论文 50 余篇,
         科研成果荣获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二、三等奖各 1 项,荣获国家统计
         局优秀成果三等奖 1 项,同时荣获北京市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
         奖和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各 1 项。中国
         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学博士,广东省“珠江学者”特聘教授,中山大学材料学院、化工学院和化学学
         院多聘二级教授,中山大学联创碳中和技术研究院院长,河南省科学院化学研究
         所首席科学家。兼任郑州大学二氧化碳化学利用研究院院长,山东联创产业发展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讲席教授,广东粤祥
         集团高级顾问,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8 年入选中科院“百人
         计划”和“海外杰出人才”,获国家“八五”科技攻关重大成果奖,中国“发明创业奖”
孟跃中
         特等奖及“当代发明家”荣誉称号,第十八届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商业联合会科
         学技术一等奖,国家教育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国家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三等奖,广
         东省环境保护科学技术一等奖,广东省专利优秀奖,以及辽宁省科技发明一等奖。
         发表 SCI 论文 438 篇,连续 8 年入选中国高被引学者,H 指数 71。是国际期刊
         Sustainable Polymer & Energy 主编,Res. J. Chem. Environ. 和 Green and Sustainable
         Chemistry 的副主编。
    四位独立董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均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均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具有完全
的独立性。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2年,第七届董事会召开会议7次。会议召开前我们主动调查并获取做出
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我们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为参与董事
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会议期间,我们都能认真审阅文件,并对所
议事项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公司在日常的工作中,也为独立董事开展工作提供积极的配合。
    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2022年共召开4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参与辽宁金发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
工作报告、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及子
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聘任审计机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召开会议前,
我们认真详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题,提出建设
性的建议。本年度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以通讯方                         出席股东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              委托出席
   姓名                             式参加次              缺席次数   大会的次
              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数
   杨雄          7          0           7         0          0          4
  肖胜方         7          0           7         0          0          3
  朱乾宇         7          0           7         0          0          5
  孟跃中         7          0           7         0          0          5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我们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
联交易事项做出了判断并按程序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
市场化原则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在审
议时均回避表决。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
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我们核查了公司与控股股东的业务借款情况、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往来
情况认为:截至2022年末,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对外担
保的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三)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国证
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
在报告期内制定并审议通过了《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根据公司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向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我们认为,《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及审议流程符合《管理办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所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计划(草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同时,激励对象亦
不存在《管理办法》所规定的禁止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安排、
解限售安排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董事会确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8
月29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
关规定;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机制,增强激励对象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
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2年,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我们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和聘请公
司内控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已为公司提供了多年的审计服务,公司2022年续聘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
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已制定《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
进一步完善并规范了公司现金分红政策。我们认为,公司充分重视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该规划符
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
[2012]37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的规定,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上述规划的规定实
施了分红。
    (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的有关要求,对履行中的相关
承诺进行督促和落实,公司和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良好,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
况。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2022年共发布定期报告4份,临时公告80份。我们认为,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相关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和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从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角度出发,切实维护广大投
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我们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公司内部控制环境、经营风险、内部控制活动
进行了解、监督和检查,以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较为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和实施,能够保证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
财务报告等相关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
实现。
    (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目前,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独
立董事在专门委员会中均有任职。2022年,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
主要成员,均认真参与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和各项活动,加强与董事长、管理层、
外部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公司审计部门的沟通,对各项议案进行研究和审议,为董
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支持。通过自己的专业知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
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为董事会科学高效的决策提供了有力保障。
    (十)定期报告情况
    我们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在年报编制过程中,我们认真参与年报
审计,做好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在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过程中,我们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细致的沟通,参与年报审计的各个重要
阶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
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
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雄、肖胜方、朱乾宇、孟跃中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