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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中国船舶: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9-11-19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网上披露)




   中 国 船 舶 工 业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会议日期:2019 年 11 月 28 日
                                   目 录

1.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1

2. 关于聘请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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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19 年 11 月 28 日(周四)下午 14:30 分
   3、会议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地点:北京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主语国际 1 号楼中国船舶大厦
               (三楼会议厅)

二、会议主要议程:
   1、介绍以下议案:

   《关于聘请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2、大会投票表决:
   由见证律师和公司一名监事及现场二位股东代表负责监票,工作人员统计
表决结果。

   3、会议交流:
   与会股东代表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互动交流(如有股东提问)

   4、大会通过决议:
   (1)大会秘书处宣布表决结果
   (2)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3)通过股东大会决议
   (4)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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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聘请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聘用、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事务所)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会字[1996]1 号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证发
〔2013〕22 号)等文件的规定,上市公司应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财务报告
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2018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已连续为
公司提供 8 年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
勉、尽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鉴于信永中和已经连续 8 年为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
将不聘请信永中和为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本公司就该事项已事先与信永中和进行了沟通,确认截至目前,信永中和与
公司不存在审计等意见不一致的情况,亦不存在任何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的事项需要提请公司股东关注的情况。
    二、2019 年度拟聘任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情况
    1、企业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学院国际大厦 1504 室
    4、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卫星,胡咏华
    5、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6 日
    6、合伙期限:2012 年 3 月 6 日至 2112 年 3 月 5 日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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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
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
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
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授予的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及其他相关审计资格,拥有足够经验和良好执业队伍,可
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业务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80 万元(含税,但不含为公司服务所需的差旅费)。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2019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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