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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龙地产: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0-05-13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20-022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5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
          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 年 5 月 28 日 15 点 0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 2 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5 月 27 日
                         至 2020 年 5 月 28 日
     投票时间为:2020 年 5 月 27 日 15:00 至 2020 年 5 月 28 日 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1)人
  1.01 孙志强                                                   √
  2.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1)人
  2.01 黄海明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及第
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0 年 5 月 13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19)、《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
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0-020)。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01、2.0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

       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五)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

       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

       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

       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7 日 15:00 至 2020

       年 5 月 28 日 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

       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

       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

       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

       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
         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

         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

         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

         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

         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

         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159      大龙地产            2020/5/22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
人股东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股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
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或其他有
效单位证明的复印件、股权证、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
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或股权证
凭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或股权证凭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通过传真或亲自送达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以传
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的,现场出席会议时,应提交上述登记材料原件。
    (二)现场会议登记时间:
    2020 年 5 月 25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00-5:00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办法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府前东街甲 2 号
    联系电话:010-69446339
    传真:010-69446339
    邮政编码:101300
    联系人:刘宗

    (二)与会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现场会议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3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0 年 5 月 28 日
召开的贵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1)人
       1.01      孙志强

       2.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1)人
       2.01      黄海明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
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
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
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
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
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
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
董事 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
选监事 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
(她)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
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
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
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