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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坛生物:天坛生物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1-04-27  

                                     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坛
生物”)的独立董事,2020年度,我们按照《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忠实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经
过全体独立董事的集体讨论和总结,现形成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个人工作履历及兼职情况
   王宏广:男,1962年生,中共党员,教授、博士生导师。1983年7月
至1995年7月历任中国农业大学(原北京农业大学)讲师、副教授、教
授、博士导师,期间赴德国霍因海姆大学合作研究;1995年7月至2000年
7月任科技部(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农村科技司处长,期间赴荷兰瓦
根宁根大学合作研究。2000年8月至2001年12月任科技部农村与社会发展
司副司长,期间赴美国马里兰大学、明尼苏达大学合作研究;2002年1月
至2010年12月任科技部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主任(正局级),负责全
国生物技术研发与产业化有关工作;2011年1月至2019年6月任科技部中
国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调研员、教授,负责国内外生物技术与产业发展
重点与方向研究;2019年7月至今任北京生命科学研究所(清华大学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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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学研究院)国际生物经济中心主任、教授,重点跟踪研究国内外生物
经济政策与技术研究。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顾奋玲:女,1963生,会计学教授、注册会计师,财政部财政科学
研究所博士。1985年7月至2001年9月在内蒙古财经学院会计系任教,先
后担任审计教研室主任,会计系副主任;1985年8月至1986年1月参加上
海财大“全国高校审计师资培训班”(审计署);1993年至1996年,就
读于财政部财政科研所,获经济学(会计学)硕士学位;2001年10月至
2002年8月任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高级访问学者;2002年9月至2005年7月就
读于财政部财政科研所,获管理学(会计)博士学位;2005年7月至今,
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任教。目前任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
院长。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方燕:女,1968生,硕士学位。1990年7月至1994年6月任北京市公
安局党校教师;1994年6月至1995年10月任北京元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1995年10月至2000年3月任陕西省国际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法律处副处
长;2000年3月至今任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西安分所主
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理事会理事,陕西省律
师协会副会长、党委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届特约监督员,最高人民
检察院特约监督员、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直接联系代表。2020年6月至今任
公司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情况说明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均不存在在天坛生物关联单位兼职的情况,不存
在独立性问题。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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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独立董事出席2020年度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公司
 独立董 本年应参   亲自    委托             是否连续两
                                  缺席                 召开股东大 出席股东
 事姓名 加董事会   出席    出席             次未亲自参
                                  次数                 会次数(任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期内)
 王宏广      5      4       1       0           否         1           1
 顾奋玲      5      5       0       0           否         1           1
   方燕      5      4       1       0           否         1           1
 沈建国
 (已离      3      3       0       0          否          1         0
   任)
 张连起
 (已离      3      3       0       0          否          1         0
   任)
 程雅琴
 (已离      3      3       0       0          否          1         1
   任)

       (二) 独立董事2020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表决情况
   2020年度,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均未对公司本年度的董事会议案及其
他非董事会议案事项提出异议,未发生反对或弃权表决情况。
       (三) 独立董事2020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业绩考核与薪酬委员
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2020年,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
2次、业绩考核与薪酬委员会1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6次,独立董事积极
参与专业委员会的运作,在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
用。
       (四)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1) 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
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了定期的沟通,独立董事能够及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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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对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利润分配、关联
交易等重大事项,公司专门召开了与独立董事的见面会,向独立董事汇
报相关情况。
   (2) 在召开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及时报送独
立董事,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较好的配合独立董事工作。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的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
则,严格执行《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法》的各项规定,履行了相应
的法定程序,并在关联方回避的情况下表决通过,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
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同意将相关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1、关于董事会换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换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的程序规范,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阅相关人员简历等材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规定不
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高管的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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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同意将董事会换届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高管人员薪酬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方案和薪酬考核方案是由董事会业绩
考核与薪酬委员会研究并提交董事会审议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方
案和考核方案是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绩效考核制,有利于充分发
挥高管的工作积极性,薪酬标准合理,符合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相
关审议、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业绩预告和业绩快报均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发布,没
有出现业绩预告调整的事项。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聘
请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聘请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
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现金分红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初制定了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并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良好地履行其承诺,未出
现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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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0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
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客观公允的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现状,有利于帮助投资者及时了
解公司状况,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
    (十)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经审阅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现行内
部控制管理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计划,未发现公司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
面存在重大缺陷。
    (十一)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审计、业绩考核与薪酬、提名四个专
门委员会,2020 年度,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的实施细则,对相关事项
进行了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运作程序合法、合规、
有效。
    (十二)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2020年度,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有关准则要求进行会计
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天坛生物独立董事,2020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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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报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重
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忠实、诚信、勤勉地履行职责,切实维护了公
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
   2021年,我们将继续重点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现金分红政策
的执行、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事项,继续加强自身勤勉尽责的工作,
更好的维护股东利益。




                                              2021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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