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和《关于规范上 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和 要求,我们作为北京天坛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严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担 保情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作出如下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本 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王宏广、顾奋玲、方燕 2021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