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江控股:香江控股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2022-09-17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2-072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州市香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香江投
资”),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非上市公司关联人。
●本次担保金额:共计人民币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实际为其
提供的担保余额为7,776.25万元。
●本次担保后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331,935.46万元
●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目前,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总额超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情况;不存在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50%情况;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30%的情况;上市公司存在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涉及
此情况被担保主体均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本次被担保主体(“广
州香江投资”)资产负债率为84.82%(本数据截止至2022年6月30日),请广大
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广州香江投资公司的发展需要,广州香江投资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申请贷款。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为其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本金限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
2、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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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该议案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根据该议案的规定,2022年度公司拟对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的融资提供合计人民币
56.7亿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对象的范围包括:公司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之间按股权比例相互提供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之间按股权比例相互
提供担保,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按股权比例为联营、合营公司提供担
保(不含关联方)。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在上述全年担保额度
内,单笔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由董事长负责与金
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单笔超过20亿元的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担保协议。
截止目前,香江控股及其子公司新增担保金额总计59,500万元,未超过全年
最高额度。本次单笔贷款金额未超过20亿元,公司已召开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本
次担保事项,董事长已与金融机构签署相应的担保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 名称:广州市香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1997 年 5 月 30 日
3、 营业期限:长期
4、 注册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汉溪大道东 300 号会所 301 房
5、 法定代表人:翟栋梁
6、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7、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贸易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
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场地租赁(不含仓储);室内装饰设计服务;家具及家
用电器用品出租服务;创业投资;风险投资;停车场经营;企业管理服务(涉及
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专业网络平台的构建和运营(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
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依法须取得许可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8、 与上市公司关系:深圳市香江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商业”)
持有广州香江投资公司 100%股权,香江商业为香江控股全资子公司。
9、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 2022 年 6 月 30 日,广州香江投资公司的资产总额
为 1,531,197,041.62 元 , 负 债 总 额 为 1,298,711,501.05 元 , 净 资 产 为
2
232,485,540.57 元,2022 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4,014,299.24 元,净利润
-18,171,158.52 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相关合同的主要内容
1、《授信额度合同》
(1)合同各方:广州香江投资(被授信人)、广发银行(授信人)
(2)授信额度最高限额:2,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整)
(3)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23 年 9 月 14 日止
(4)合同生效: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双方:香江控股(保证人)、广发银行(债权人)
(2)被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余额:人民币 2,000 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元
整)。
(3)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
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
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
所有应付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合同生效:经各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上市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州香江投资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截
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虽然广州香江投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但其作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公司能够全面掌握其运营和管理情况,并对重大事项决策及日常经营
管理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本次担保有利于公司子公司业
务的正常开展。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满足其生
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广州香江投资的生产经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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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具备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
范围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广州香江投资提供 2,000 万元的担保,截止本公告
日,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31,935.46 万元,
其中为对控股子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24,761.25 万元,占公
司 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44.57%;为合营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174.21 万元,占公司 2021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98%。截止本公告日,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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