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1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宣布大会开幕 二、宣布到会股东情况 三、律师确认股东资格合法性 四、审议表决方法 五、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六、审议预计 2017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审议控股子公司宁夏三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宁夏恒力盛泰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关于营业房售后回租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股东质询和发言 九、进行表决 十、将现场表决数据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并取得上证所信息网 络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合并统计数据 十一、休会 15 分钟 十二、监票人宣读现场和网络投票结果 十三、宣布股东大会决议 十四、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五、大会闭幕 二 O 一七年九月十四日 2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方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议采取如 下表决方法: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股东或者股东代 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以其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 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方式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 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投票时应当注明股东名 称或者姓名、所持股份数、代理人姓名。每张表决票务必在表决人(股东名称或 代理人)处签名,并写清所赞成、弃权、反对股数。 三、采取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的,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 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 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 站说明。 四、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于网络投票结束后,为公司计算网络投票和现 场投票的合并统计数据。 五、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需获得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 O 一七年九月十四日 3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票 股东名称(姓名):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码): 代表股数: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序号 议 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审议预计 2017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 1 议案 审议控股子公司宁夏三实融资租赁有限 2 公司与宁夏恒力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关于营业房售后回租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 O 一七年九月十四日 4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预计 2017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本年年初至披 上年 占同类 占同类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 关联交 本次预 露日与关联人 实际 关联人 业务比 业务比 年实际发生金额差 易类别 计金额 累计已发生的 发生 例(%) 例(%) 异较大的原因 交易金额 金额 宁夏中能恒 向关联 力钢丝绳有 25,000 100 0.00 0.00 0.00 无 人销售 限公司 线材 小计 25,000 100 0.00 0.00 0.00 / 合计 / 25,000 100 0.00 0.00 0.0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宁夏中能恒力钢丝绳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宁夏中能恒力钢丝绳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惠农区河滨街 办公地址: 惠农区河滨街 法定代表人: 高小平 注册资本: 130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7 年 6 月 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205MA76194W2F 钢丝、钢丝绳、钢绞线等钢丝及其制品的生产和销售;洗精 煤生产和销售(以上项目需取得环境评价或评估后方可开展钢丝、 钢丝绳、钢绞线等钢丝及其制品的生产及洗精煤的生产活动); 经营范围 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 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 外 宁夏中能恒力钢丝绳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6 月完成工商登记。 5 2、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黄河路恒泰商务大厦 18 层 1-10 办公用房 办公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黄河路恒泰商务大厦 18 层 1-10 办公用房 法定代表人: 高小平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 2011 年 11 月 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40000574896408H 钢丝、钢丝绳、钢绞线及其制品、钢材、建筑材料、机电 产品、有色金属、汽车配件、机械设备、日用百货、化工产品、 经营范围 农副产品(不含食品)、五金、绳扣、生铁销售;废旧物资收 购,煤炭经营,燃料油销售。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67,566.83 万元,净资产 27,695.09 万元, 营业收入 257,604.62 万元,净利润-998.85 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高小平;宁夏中能恒力钢丝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恒力”)是公司控股股 东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且法定代表人为高小平,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国贸公司与中能恒力为关联方,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国贸公司向全国各大钢铁公司采购线材,销售给中能恒 力。公司将在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预 计 2017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的议案通过后,国贸公司及时与中能恒力签署 《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 国贸公司与中能恒力在认真协商的基础上,本着公平、合理、公允、互利和 市场化的原则,以市场价格加合理利润为定价依据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国贸公司一直为本公司采购线材,为各大钢铁公司的直供用户或战略合作伙 伴,享有特殊的优惠政策。直供用户、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确认,在各大钢铁公 司的备案申报过程存在一定难度。鉴于金属制品已出售给中能恒力,因此线材采 6 购业务暂由国贸公司代理采购,以保证中能恒力的金属制品业务正常运营。同时 国贸公司向中能恒力销售线材,销售价格为市场价格加合理利润。预计 2017 年 度交易总额不超过 2.5 亿元。 请各位非关联股东审议。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七年九月十四日 7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控股子公司宁夏三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与宁夏恒力盛泰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关于营业房售后回租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宁夏恒力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房地产)将其开发的 黄金水岸营业房(建筑面积 27,369.47 平方米)以 9000 万元价格转让给宁夏三实 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实租赁)。 2、三实租赁将上述交易标的即黄金水岸营业房(建筑面积 27,369.47 平方米) 以 9000 万元价格租赁给盛泰房地产,租期 5 年,租赁年利率为 8%,分 20 期等 额还款,每三个月支付 1 次本金及租金 5,504,104.63 元,交易总额 110,082,092.63 元。租赁期满,在盛泰房地产付清全部租金以及其他应付款项后,盛泰房地产有 权以 20 万元的名义价格“届时现状”留购租赁物。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二)关联关系情况 本公司持有三实租赁 51%的股份,三实租赁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盛泰房 地产持有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宁夏华辉活性炭股份有限公司 20.70%股份,为本公 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截止到 2017 年 7 月 31 日本公司为盛泰房地产贷款担保余额 12,250 万 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除此之外无其他关联交 易。 二、关联方情况 (一)单位名称:宁夏三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8 注册地:宁夏银川市金凤区阅海湾中央商务区办公楼东 3 层 313 号房 法定代表人:高小平 注册资本:17000 万元 主营业务:工业生产设备、公共交通设备、不动产、工程机械设备、农业机 械、医疗设备、结算价及通讯设备、环保设施的融资租赁;船舶融资租赁业务; 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 (二)单位名称:宁夏恒力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注册地:石嘴山市惠农区规划路南、静宁街东 法定代表人:冯金泽 注册资本:75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叁级) (三)关联方最近一年财务指标 单位:元 2016 年度 序号 项目 宁夏恒力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宁夏三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 资产总额 709,587,605.44 178,964,972.35 2 负债总额 614,352,002.64 2,305,418.87 3 所有者权益 95,235,602.80 176,659,553.48 4 营业收入 184,104,127.47 5,553,141.37 5 净利润 9,934,969.57 4,965,632.25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为营业房售后回租业务,第一,盛泰房地产将自有的营业房以 9000 万元出售给三实租赁;第二,三实租赁将所取得的营业房租赁给盛泰房地产,租 期 5 年,分 20 期,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本金及租金 5,504,104.63 元,租赁年利率 8%,交易总额 110,082,092.63 元。 (二)权属状况说明 交易标的为盛泰房地产自行开发项目并拥有产权,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 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 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9 (三)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 单位:元 套 园区 建筑面积 原 值 取得方式 取得时间 资产状态 折旧、摊销 数 屯园 38 10437.74 29,550,598.54 自行开发 2012 年 正常、待售 见下表 谦园 21 9178.35 29,207,253.31 自行开发 2013 年 正常、待售 见下表 恒园 34 7753.38 27,720,814.35 自行开发 2017 年 正常 见下表 合计 93 27369.47 86,478,666.20 (四)交易标的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套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6 月 30 日 园区 建筑面积 原 值 数 折旧 净值 折旧 净值 屯园 38 10437.74 29,550,598.54 285,381.88 29,265,216.66 407,688.40 29,142,910.14 谦园 21 9178.35 29,207,253.31 29,207,253.31 29,207,253.31 恒园 34 7753.38 27,720,814.35 27,720,814.35 27,720,814.35 合计 93 27369.47 86,478,666.20 285,381.88 86,193,284.32 407,688.40 86,070,977.80 2016 年 12 月 31 日数据经审计,2017 年 6 月 30 日数据未经审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盛泰房地产与三实租赁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在银川签署《资产转让合 同》,合同主要内容: 交易双方: 甲方(受让方):宁夏三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宁夏恒力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位于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沈阳路、兰州路及静宁南街,毗邻 109 国道、惠农区南环路、滨河大道交通便利。交易标的共有营业房 93 套,建筑面 积 27,369.47 平方米。 转让价款:双方一致同意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9000 万元。 标的物的交付及所有权转让:甲方向乙方购买标的物后再租给乙方使用。由 于乙方一直占有、使用租赁物,甲方按照本合同向乙方支付租赁物后,同时视为 乙方向甲方交付本合同标的物的义务完成。 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后,本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由乙方转移到甲方,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标的物转让价款 3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所有权转 移证书》。 转让价款的支付: (1)甲乙双方签署《融资租赁合同》且该合同已经生效。 10 (2)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标的物的相关权属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标的物 的购买合同、发票、付款单据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 (二)盛泰房地产与三实租赁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在银川签署《融资租赁合 同》,合同的主要条款: 交易双方: 甲方(出租人):宁夏三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承租人):宁夏恒力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租赁物: (1)本次融资租赁采用售后回租方式,即甲方向乙方购买租赁物后,再将 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依约向甲方支付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2)租赁物为《资产转让合同》项下的标的物。 租赁物的交付、验收:鉴于乙方一直占有和使用租赁物,乙方依据《资产转 让合同》向甲方交付资产的同时,亦视为甲方向乙方支付了本合同项下的租赁物, 两项交付同时完成。 租金及其支付: (1)本合同项下租金有租赁本金与租赁利息构成。租赁本金为《资产转让 合同》中的租赁物转让价款,共计 9000 万元。租赁利息是按照租赁利率、以租 赁本金余额计算的利息。 (2)如果甲方向乙方支付租赁物转让价款日与结算周期支付日不同的,首 次租金,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占有资金的天数向乙方计收租金。之后每三个月,即 在每一个完整结算周期的支付日向乙方收取结算周期租金。 租赁物的所有权: 自起租日期,租赁物的所有权属于甲方。 租赁期满的处理: 租赁期满,在乙方付清本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以及其他应付款项后,乙方有 权以 20 万元的名义价格“届时现状”留购租赁物。 (三)盛泰房地产近三年及合同签署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主要指标 2014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度 2017 年 1-4 月 资产总额 79887 73870 70959 71821 负债总额 73252 65322 61435 62488 所有者权益总额 6635 8548 9524 9333 11 营业收入 18468 19390 18410 利润总额 52 1211 1085 -191 净利润 52 1148 993 -191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2529 155 8064 26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静增加额 108 22 -317 -1739 (四)截止目前,履约情况 截止目前,三实租赁已足额支付合同款项 9000 万元,符合合同付款进度。盛 泰房地产按照合同约定于 2017 年 5 月 27 日足额支付 180 万元保证金、20 万元 回购保证款、4.5 万元第一年度手续费;2017 年 8 月 28 日支付第一期本金及租 金 5,504,104.63 元。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定价依据为:根据本地区融资租赁年租赁率标准,经双方协商确定盛泰房地 产将自有的营业房以 9000 万元出售给三实租赁,三实租赁将所取得的营业房租 赁给盛泰房地产,租赁年利率为 8%。 六、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与盛泰房地产的本次售后回租交易,拓展了三实租赁公司的业务量,此 项交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可为三实租赁公司带来不少于1800万元的收益。 请各位非关联股东审议。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七年九月十四日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