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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武汉控股: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600168        证券简称:武汉控股      公告编号:临 2021-011 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
        赁准则”)相关规定,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预计不会导致公司租赁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
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
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及执行期限要求,公司拟对会计政策相关内
容进行调整,并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执行。
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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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
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
相关内容。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
来应付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
可比期间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执行新租赁准则,
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但应当对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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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该准则的实施预计不会导致公司租赁确认方式发
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要求
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30 日临 2021-009 号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陶涛、贾暾、张司飞、杨小俊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要求,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的
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导致公司租赁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
政部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
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详见公司 2021 年 4 月 30 日临 2021-010 号公告)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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