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重工:关于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2019-11-15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19-025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回购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西襄矿泓通煤化工有限公司
本次回购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人民币 21177.41 万元
本次回购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解决客户在购买本公司煤化工设备中的资金问题,拓宽煤化工设备销售渠
道,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达租赁)与山西襄矿泓通煤化工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襄矿煤化工)于 2015 年 6 月 27 日就本公司销售的煤化工设备
直接租赁事宜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同时公司与信达租赁、襄矿煤化工签署《融
资租赁标的物买卖合同》,约定信达租赁根据襄矿煤化工的要求向本公司购买煤
化工设备,支付价款合计人民币 4 亿元,并将标的物出租给襄矿煤化工使用。
本公司向信达租赁承担余额回购担保义务,并与信达租赁签订《回购/转让
协议》。根据协议,公司将在销售煤化工设备融资租赁业务中承担余额回购担保
义务,截止公告日,融资租赁业务余额为 21177.41 万元。
本次回购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交易对方名称: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兰州市东岗西路 638 号(兰州财富中心 26 层)
法定代表人:余伟
经营范围:(一)融资租赁业务;(二)吸收非银行股东 3 个月(含)以上的
定期存款;(三)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四)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五)
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六)同业拆借;(七)向金融机构借款;(八)境外
借款;(九)租赁物品变卖及处理业务;(十)经济咨询;(十一)在境内保税地
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十二)为控股子公司、项目公司对外融资
提供担保业务;(十三)资产证券化业务;(十四)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
准的其他业务。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 亿元
关联关系:信达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名称:山西襄矿泓通煤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治市襄垣县夏店镇西北阳村
法定代表人:陈建温
经营范围:筹建 20 万吨乙二醇项目(不得从事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 225,000 万元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截 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山西 襄矿 泓 通煤化 工有 限公 司 资 产总额
4,546,088,200.85 元,负债总额 2,296,188,200.85 元,资产负债率 50.51%,净
资产 2,249,900,000.00 元;截至 2018 年 12 月末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0 元,利润
总额 0 元,净利润 0 元。
截 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 , 山 西 襄 矿 泓 通 煤 化 工 有 限 公 司 资 产 总 额
4,701,221,868.35 元,负债总额 2,451,221,868.35 元,资产负债率 52.14%,净
资产 2,250,000,000.00 元;截至 2019 年 9 月末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0 元,利润总
额 0 元,净利润 0 元。
四、回购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融资租赁回购担保
2、类型:煤化工设备销售
3、期限:28 个月
4、金额:人民币 21177.41 万元
5、反担保的具体内容:襄矿煤化工的母公司山西襄矿集团有限公司向本公
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的范围为我公司按照《回购/转让协议》、《风险抵押金协
议》向信达租赁支付的全部回购价款、风险抵押金,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合
同》项下约定的所有已到期未付租金本息及逾期利息、未到期租金本息、未付手
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留购价款、其他应付未付的款项、信达租赁为实现
《融资租赁合同》项下债权所发生的各项合理费用, 和本公司承担回购义务后向
襄矿煤化工追偿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及向山西襄矿集团有限公司主张反担保责任
而支出的全部费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项回购担保业务,能够解决客户在购买公司煤化工设备
中的资金问题,有效拉动公司煤化工设备销售的稳定增长,确保公司的长期持续
发展。公司从被担保人资信调查、项目可行性论证、项目审批手续完备性等方面
严格控制,并根据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要求被担保人股东就该回购担保业务提供反
担保,以降低风险。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煤化工设备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
赁业务的余额回购担保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回购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表决
程序合法、有效。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此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42,660.31 万元,上
述数额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34.2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
逾期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