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工:关于永续债税务处理方法的公告2020-02-28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20-018
债券代码:136970 债券简称:17 沪建 Y1
债券代码:143977 债券简称:18 沪建 Y1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 沪建 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永续债税务处理方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建工”或“公司”)于 2015 年发行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简称“15 沪建工
MTN002”,代码“101554098.IB”);于 2017 年发行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 2017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简称“17 沪建 Y1”,代
码“136970.SH”);于 2018 年发行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
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简称“18 沪建 Y1”,代码“143977.SH”)、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简称“18
沪建 Y3”,代码“136955.SH”)。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永续债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
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64 号,简称“64 号公告”),规定“企
业发行符合规定条件的永续债,也可以按照债券利息适用企业所得税政策,即:
发行方支付的永续债利息支出准予在其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投资方取得的永续
债利息收入应当依法纳税。”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依照“64 号公告”规定,现将上述债券适用的税务处理方法公告如下:公
司发行的前述债券税收处理方法适用上述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公司支
付的该等债券利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特此公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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