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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建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1-30  

                        上 海 建 工 集 团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21 年 2 月 8 日
                                                              目                   录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3

议      程 ............................................................................................................................................. 4

关于终止所属子公司分拆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议案 ....................................................... 5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8




                                                                           2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建议股东优先通过网络
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为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会议场所
于 2021 年 2 月 8 日下午 1:30 起接待股东,至现场会议结束。参加现
场会议的股东需自备、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身份识别、体温检测等
疫控工作。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特制定如下大
会须知,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
他股东权益。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利益、确
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
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四、任何人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
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震动状态。

    五、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及有关
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股东大会坚持朴素从简原则,对出席会议的股
东(或代理人)不给予任何礼品及其他经济利益,不设餐食接待。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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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       程

(13:30 股东签到入场,14:00 大会正式开始)

一、宣布会议开始,报告股东现场到会情况

二、报告议案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所属子公司分拆至上海证券交

易所主板上市的议案》

三、股东审议发言

四、关于股东审议发言的说明

五、司仪宣读现场投票表决办法

六、司仪宣读《监票人候选名单》

七、股东投票表决

八、宣读投票结果

九、律师发表本次股东大会见证意见

十、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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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所属子公司分拆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议案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稿)



各位股东:

     鉴于公司拟调整建材板块战略规划,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建议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上
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上海建工材料工程有限公司,
简称“建材科技”)上市(简称“本次分拆上市”)。现将相关事项报
告如下:

     一、公司就推进本次分拆上市所做的工作

     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
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履行了下列相关决策程序,及时披露了相关信
息:

     公司于2020年1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正式启动
了分拆所属子公司上海建工材料工程有限公司(已更名为“上海建工
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并审议
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建工材料工程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预案》等与分拆上
市相关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20-005)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
                                 5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上海建工材料工
程有限公司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等与分拆
上市相关的议案。(公告编号:临2020-034、临2020-035)

    2020年6月,上海建工材料工程有限公司实施股份制改造,整体
变更为上海建工建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临2020-
049)

    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分拆所属子公司上海建工材料工程有限公司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等与分拆上市相关的议案,并授权董事会
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与分拆上市有关事宜。(公告编号:2020-050)

    建材科技于2020年11月完成了上市辅导;于2020年12月向中国证
监会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并于2020年12月28日收
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受理单。(公告编号:临2020-081)

    公司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八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
止所属子公司分拆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议案》。(公告编号:
临2021-005、临2021-008)

    二、终止本次分拆上市的原因

    鉴于公司拟调整建材板块战略规划,加大在建筑建材领域的研发
投入,拓展数字化技术在绿色建筑工业中的应用,逐步提升建材科技
对新技术、新产品与传统产业的融合能力,增强其价值创造能力,未
来另行筹划其上市方案。因此,公司拟终止建材科技分拆上市方案,
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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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终止本次分拆上市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建材科技分拆上市,对公司及其现有生产经营活动和财
务状况不会产生显著不利影响,也不会阻碍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待
建材科技培育、发展新兴建材业务后,公司将依照分拆上市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另行筹划其上市方案。

    四、承诺事项

    公司承诺在终止本次分拆上市事项后一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
产重组事项(含分拆上市)。

   上述议案请审议。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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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一、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关于终止所属子
公司分拆至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的议案》进行表决。

   二、表决的组织工作由大会秘书处负责。大会设监票人5名,其中
1名为监事会成员,2名为股东代表,2名为秘书处工作人员。监票人
中由1名监事会成员作为总监票人。监票人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
督。
   监票人的任务是:
   1、负责表决票的核对、发放;
   2、负责核对股东出席人数及所代表的股份数;
   3、统计清点票数,检查每张表决票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计算各表决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三、本次表决采用电脑统计。大会印发的表决票,已将大会的表
决内容列入。

   每位参加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均领有表决票一张。股东或股东
代理人对表决票上的各项表决内容,可以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但只
能选择其中一项。同意、反对或弃权意见,请在表决票相应的空格处
划“√”,并在表决票签名栏签名。不按上述要求填写的表决票视为
无效票。

   四、本次大会的议案属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五、为了便于迅速统计清点票数,本次大会设了流动票箱,由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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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送达每排座位的走道边,请股东或股东代表将填写的表决票依次传
递投入票箱内。

   六、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打开票箱进行清点计票。

   七、现场会议投票表决统计后,由公司将现场投票的数据文件上
传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由其为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进行合并统计。合并后的股东大会投票结果将刊登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参与表决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
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秘书处
                                       2021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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