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工:上海建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4
证券代码:600170 证券简称:上海建工 公告编号:临 2021-025
债券代码:143977 债券简称:18 沪建 Y1
债券代码:136955 债券简称:18 沪建 Y3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分别召
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追溯调整的承租业务,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一、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
赁》(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
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
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新会计准则,自2021年起按新报表格式编制
公司财务报表,并对公司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二、本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
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
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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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
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
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
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
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
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
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
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披露的财务报告中调整租赁业务的
相关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
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执行新租赁准则不会对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益、
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
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执行财政部新租赁准则的必须;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和调整;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存
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四、上网公告附件
(一)《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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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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