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海 贝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关于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激励对象中: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1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为“C”,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修订稿),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授 予价格 4.845 元/股回购,回购的股票予以注销。 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按授予价格4.845元/股购回上述6名激 励对象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本页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