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瑞茂通 股票代码:600180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名称: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东侧洵美路南侧兴瑞产业园 A-3 办公楼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 2 号中油新澳大厦 4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一) 名称: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耀洲路 741 号 2 幢 243 室(上海新村经济小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10 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 18 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二) 名称:万永兴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 2 号中油新澳大厦 4 楼 1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三) 名称:刘轶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 2 号中油新澳大厦 4 楼 股份变动性质:因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导致郑州瑞 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持股减少,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化。 签署日期:2020 年 8 月 6 日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 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系因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可交换债券持有人选择换 股导致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持股被动减少所致。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6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4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本报告书 指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司、 指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瑞茂通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指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 其一致行动人 (有限合伙)、万永兴、刘轶 郑州瑞茂通 指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上海豫辉 指 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郑州瑞茂通可交换 指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 债券 公司债券(第一期)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本报告书中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在尾数上若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造成。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东侧洵美路南侧兴瑞产业园 A-3 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 万永兴 注册资本 383,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10100559609298G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期限 长期 控股股东名称 郑州中瑞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 2 号中油新澳大厦 4 楼 电话 0371-69092591 经营范围 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咨询),有色金属、矿 产品(煤炭除外)、铁矿石、钢材、五金、建筑材料、电气设 备、机械设备、橡胶制品、化工产品和化工原料(化学危险品 及易燃易爆品除外)、通讯产品及配件、农副产品;燃料油的 销售(易燃易爆及船用燃料油除外);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二)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1、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区新村乡耀洲路 741 号 2 幢 243 室(上海新村经济小 区) 执行事务合伙人 北京中瑞瑞赢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2303017628183 6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 2014-06-19 至 2034-06-18 通讯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10 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 18 楼 电话 010-63100817 经营范围 投资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财务咨询(不 得从事代理记账),经济信息咨询,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万永兴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万永兴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 2 号中油新澳大厦 4 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无 者地区的居留权 3、刘轶先生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刘轶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通讯地址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 2 号中油新澳大厦 4 楼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无 者地区的居留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郑州瑞茂通和上海豫辉为万永兴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且万永兴先生在郑州 瑞茂通担任董事长;刘轶先生为郑州瑞茂通董事,同时也持有郑州瑞茂通和上海 豫辉的股权,上海豫辉、万永兴先生及刘轶先生与郑州瑞茂通属于一致行动人。 7 上述股权架构如下: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郑州瑞茂通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万永兴 董事长 男 中国 中国 否 耿红梅 董事兼总经理 女 中国 中国 否 刘轶 董事 男 中国 中国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豫辉的主要负责人的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李艾君 执行事务合伙 女 中国 中国 否 人委派代表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直接持有股份数量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8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郑州瑞茂通可交换债券持有人选择换股导致郑州瑞茂通 持股被动减少所致。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郑州瑞茂通可交换债券进入换股期后,债券持有人均可自主进行换股。截至 2020 年 8 月 5 日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一交易日,郑州瑞茂通可交换债券剩余债 券余额为 34,530 万元,以目前的换股价格 6.91 元/股测算,若剩余债券全部换 股,预计将换成瑞茂通股票 49,971,056 股(注:由于债券持有人换股意愿及换 股价格均有不确定性,最终换股数量亦有不确定性),占公司现总股本的 4.92%, 从而导致郑州瑞茂通持股比例被动减少,故郑州瑞茂通未来 12 个月可能存在由 于其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换股而被动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没有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意向。如若发 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的报告义务。 9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59,922,7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4.76%。郑州瑞茂通持有公司股份 625,994,213 股,其中:郑州瑞茂通通过“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17 年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持有公司股份 115,798,887 股;上海豫辉持有公司股 份 89,285,714 股;万永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1,250,000 股;刘轶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 13,392,857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94,119,60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8.29%。郑州瑞茂通持有公司股份 560,191,031 股,其中:郑州瑞茂通通过“郑州瑞茂通供应链有限公司-2017 年非公开发行 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持有公司股份 49,995,705 股;上海豫辉持有公司股 份 89,285,714 股;万永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1,250,000 股;刘轶先生持有公司 股份 13,392,857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郑州瑞茂通的权益变动情况列表如下: 信息披露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权益变 义务人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动比例 郑州瑞茂 625,994,213 61.58% 560,191,031 55.11% 6.47% 通供应链 有限公司 一致行动人上海豫辉、万永兴先生、刘轶先生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 变化。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自 2019 年 12 月 30 日起至 2020 年 8 月 5 日期间,郑州瑞茂通可交换债券持 有人累计换股 65,803,1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7%。因此,郑州瑞茂通合计 10 持有公司股权的比例下降至 55.1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公司股权的比例下降至 68.29%。 上述期间内,郑州瑞茂通可交换债券累计换股情况如下: 序 可交换债券简 换股时间 换股数量 换股数量 剩余债券 号 称 (股) 占总股本 数量(元) 的比例 1 17 郑瑞 EB 2019 年 12 月 30 日 40,000,000 3.94% 523,600,000 2 17 郑瑞 EB 2020 年 6 月 24 日 5,672,937 0.56% 484,400,000 3 17 郑瑞 EB 2020 年 7 月 3 日 3,487,698 0.34% 460,300,000 4 17 郑瑞 EB 2020 年 7 月 7 日 723,589 0.07% 455,300,000 5 17 郑瑞 EB 2020 年 8 月 5 日 15,918,958 1.57% 345,300,000 合计 - 65,803,182 6.47%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总数为 612,995,7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31%。以上股份的质押主要是出于郑州瑞茂 通及上市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主要为郑州瑞茂通及上市公司子公司在银 行融资提供增信担保。 11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上述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12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报告书已按相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 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二、 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以供投资者查询。 上市公司备查地点为: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10 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 楼南翼 11 层。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