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益科技:生益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30
股票简称:生益科技 股票代码:600183 公告编号:2021—045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 2021 年
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20 年末可比数,只调整
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一、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并发布了《企
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2018】35 号)(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
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
的企业,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
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情况
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影响的议案》,同意对会计政策进行变
更。表决情况:全体董事(11 名)表决同意,全体监事(3 名)表决同意。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
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
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
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
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
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按照新租赁准则及上市规则要求,在财务报告中完善和增加关于租赁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租赁准则要求,公司自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财务报
表披露,不重述 2020 年末可比数,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
额。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况。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依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
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执行。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
会【2018】35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
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
会【2018】35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
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四、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重要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