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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格力地产: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30  

                           证券代码:600185        股票简称:格力地产        编号:临 2021-021
   债券代码:135577、150385、143195、143226、151272
   债券简称:16 格地 01、18 格地 01、18 格地 02、18 格地 03、19 格地 01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会产
        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了新租赁准则以及《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
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根
据上述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
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同
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监事会审议表决情况:同意票 3 票,反对
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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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不再将租赁区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而是采用统
一的会计模型,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其他所有租赁均确认使用权
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计提折旧和利息费用。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开始按
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
执行日新租赁准则与现行租赁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 2021 年年初留存收益。执行
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符合财部、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2、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
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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