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水务:关于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的自查报告2019-02-19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的自查报告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水务”、“公司”或“上市公
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529.85 万股股权并
以现金方式认购成都仁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发行的 2,766 万股(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8 年修订)》等文件的规
定,公司对本次重组相关方及其有关人员在上市公司股票首次重组信息披露日
(2018 年 2 月 18 日)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进行了自查,自查范围
具体包括:本次交易涉及的交易各方及交易标的,包括上市公司国中水务、标的
公司仁新科技、交易对手以及其各自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次交易
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以及上
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
根据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在上市公司首次信息披露日前六个月内,本次交
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中仅国中水务存在根据其股份回购计划买卖上市公司股
票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交易账户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数量(股)
B882209439 20180830 买入 2,173,300
B882209439 20180906 买入 2,042,300
B882209439 20180907 买入 3,000,000
B882209439 20180917 买入 1,500,000
B882209439 20180918 买入 1,400,000
B882209439 20180927 买入 2,900,000
B882209439 20181212 买入 1,400,000
公司在上述期间买卖国中水务股票的行为系依据公司股东大会在 2018 年 7
月 27 日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回购股份预案的议案》实施的,系独立的交易行
为,且公司开始本次重组至本自查报告出具日期间,公司未回购股份;公司上述
期间买卖国中水务股票不存在任何利用本次重组的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谋取
非法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情况外,根据各方出具的自查报告,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
上市公司首次重组信息披露日前六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上市公司将于本次交易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交相关人员买卖股票记录的查询申请,上市公司将在查询完
毕后补充披露查询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
公司股票交易的自查报告》之盖章页)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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