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煤业:关于兖州煤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收购双日株式会社所持莫拉本煤炭合营企业10%权益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03-28
关于兖州煤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收购双日株式会社
所持莫拉本煤炭合营企业 10%权益暨关联交易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审阅了
拟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兖州煤业澳
大利亚有限公司收购双日株式会社所持莫拉本煤炭合营企业 10%权
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拟签署的《莫拉本煤炭合营企业权益出
售协议》等相关资料,本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兖州煤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收购双日株式会社所持莫拉本
煤炭合营企业 10%权益,能够进一步优化整合高质量、高利润资产,
逐步改善兖州煤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财务指标,实现公司整体利益
最大化;
2.同意将《关于兖州煤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收购双日株式会社
所持莫拉本煤炭合营企业 10%权益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讨论审议;
3.请公司严格遵守境内外上市监管规定,开展关联交易的审批
工作,严格按照协议条款执行关联交易。
(以下为签署页,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兖州煤业澳大利亚有限公司收
购双日株式会社所持莫拉本煤炭合营企业 10%权益暨关联交易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孔祥国 蔡 昌 潘昭国 戚安邦
2020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