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0-12-08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0 年 12 月 16 日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 年 12 月 16 日 15:00
召开地点:本公司二楼会议室
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12 月 16 日
至 2020 年 12 月 16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参加人: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15时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在履
行必要的登记手续后,均有权出席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有关人员。
四、会议议程
(一)审议事项
1、关于向各合作融资机构申请202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3、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二)通过股东大会决议
(三)大会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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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 议 事 项 之 一
关于向各合作融资机构申请
2021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为满足公司生产运营和业务发展等融资需求,根据公司 2021
年度运营情况,在与各合作融资机构(包含但不限于银行、金融
租赁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保理公司、财
务公司等)充分协商达成共识的基础上,公司 2021 年度拟向各
合作融资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 15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
司办理各合作融资机构授信范围内的各类融资业务,其中单一融
资机构授信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
各融资机构的综合授信额度以该融资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
为准,具体融资金额、融资方式将根据公司的实际需求决定,如
融资机构需公司提供担保、抵押等,公司将依据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该议案已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
请予审议。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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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 议 事 项 之 二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促进全资子公司——锦州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集发公司”)业务开展,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召开
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
融资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集发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
融资担保额度,用于其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及其
他金融机构或类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担保的具体期限、金额、方
式以公司与相关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授权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两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锦州港口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刘辉
4、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5、注册地址:辽宁省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州港内
6、经营范围:国内船舶集装箱运输;集装箱租赁;道路普
通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
国际多式联运;国内水路运输船舶代理、货物代理;集装箱销售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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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财务指标: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集发公司经审计后资产总额
96,661.03 万元,负债总额 85,246.76 万元,净资产 11,414.27
万元,2019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9,674.19 万元,净利润 1,424.18
万元。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集发公司资产总额 96,627.68 万
元,负债总额 84,656.53 万元,净资产 11,971.15 万元,2020
年 1-9 月实现营业收入 7,835.04 万元,净利润 1,827.91 万元。
上述财务指标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公司与本公司的关系
集发公司为本公司持股 100%的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情况
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具体期限、金额、担保方
式以公司与相关方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授权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
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有利于集发公司更好的开展业务;且被担保
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在担保期内有能力对担保对象的经
营风险进行管控。本次担保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并履行了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
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目前,不包括本次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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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为 39,268.13 万元,全部为公司已向集发公司提供的担保。无
逾期担保情形发生。上述担保数额占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净资
产总额的 6.10%。
六、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行使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请予审议。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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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 议 事 项 之 三
关于选举公司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理人: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刘戈先生的辞职报告。刘戈
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刘戈先生
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召开了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
案》。会议提名郎旭瑛女士为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见
附件),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
满之日止。
请予选举。
附件:郎旭瑛女士简历
郎旭瑛,女,满族,1978 年 7 月出生,资产评估师、经济
师。毕业于辽宁大学工业企业管理专业。现任北京国融兴华资
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铁路物资集团有限公司评
审专家顾问、北京德天博诚科技有限公司初创合伙人。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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