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星医药: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0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2020-05-29
证券代码:600196 证券简称:复星医药 公告编号:临 2020-081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 复药 01
债券代码:143020 债券简称:17 复药 01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 复药 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 复药 02
债券代码:155068 债券简称:18 复药 03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9 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
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0年6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
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9 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
东会(以下合称“本次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0 年 6 月 30 日 13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红松东路 1116 号上海虹桥元一希尔顿酒店
1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0 年 6 月 30 日
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
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本集团 2019 年年度报告 √
2 本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 本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 本集团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本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关于本公司 2020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 2019 年会计师事务所
6 √
报酬的议案
7 关于 2019 年执行董事考核结果和报酬的议案 √
8 关于 2020 年执行董事考核方案的议案 √
9 关于本集团续展及新增委托贷款/借款额度的议案 √
10 关于本公司新增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11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12 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议案 √
13 关于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增发本公司 A 股及/或 H 股股份
14 √
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5 关于回购本公司 H 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2
16 关于回购本公司 A 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17.00 关于选举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2)人
17.01 选举龚平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
17.02 选举潘东辉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
注 1:上述议案中的“本公司”即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 2:上述议案中的“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
注 3:本次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非执行董事 2019 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本公
司于 2020 年 3 月 3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 13、14、15、16
3、对 A 股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5、6、13、14、15、16、17
4、涉及存在利害关系的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 7、8
议案 7、8 应回避表决的存在利害关系的股东姓名:陈启宇先生、姚方先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二)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1 关于回购本公司 H 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2 关于回购本公司 A 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 A 股类别股东所持股份总数
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
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
3
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http://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
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
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非累积投票议案行
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本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
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
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
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
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由于网络投票系统的限制,本公司只能向 A
股股东提供一次网络投票机会。因此,A 股股东就“关于回购本公司 H 股股份的一
般性授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本公司 A 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的表决意见
将同时适用于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及 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的投票结果。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执行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 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公司股东
1、2019 年度股东大会
(1)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 A 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196 复星医药 2020/6/19
4
(2)本公司 H 股股东登记及参会安排详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http://www.hkexnews.hk)刊载的本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0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通告及通函。
2、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
于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本公司 A 股股东有权出席 A 股类别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196 复星医药 2020/6/19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A 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凡是出席会议的 A 股法人股东的代理人应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周二)下午
12:30-13:00 期间持股东账户卡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或境外法人股东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附件 1)
和出席人身份证在会议现场办理参会登记;A 股个人股东应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
(周二)下午 12:30-13:00 期间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在会议现场办理参会
登记,个人股东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委托人签署
的授权委托书(附件 1)、委托股东账户卡或复印件在会议现场办理参会登记。
(二)H 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H 股股东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详见本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
站(http://www.hkexnews.hk)刊载的本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0 年第
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通告及通函。
5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本次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上海市宜山路 1289 号 A 座 9 楼
邮编:200233
电话:021 33987870
传真:021 33987871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28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执行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6
附件 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
表本单位(或本人)(身份证号码: )出席 2020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贵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并代为行
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赞同 反对 弃权
1 本集团 2019 年年度报告
2 本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 本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 本集团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 本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关于本公司 2020 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 2019 年会计
6
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7 关于 2019 年执行董事考核结果和报酬的议案
8 关于 2020 年执行董事考核方案的议案
9 关于本集团续展及新增委托贷款/借款额度的议案
10 关于本公司新增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
11
具的议案
12 关于授权管理层处置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议案
13 关于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7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增发本公司 A 股及/或
14
H 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5 关于回购本公司 H 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16 关于回购本公司 A 股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填写赞成票数
17.00 关于选举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17.01 选举龚平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17.02 选举潘东辉先生为非执行董事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全名。
2.请填上登记于股东名下的 A 股股份数目。如未填写股份数目,则本授权委托书将被视为贵股东名下登记的
所有本公司 A 股股份。
3.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及在会上投票的 A 股股东,均可授权委托代理人。
4.注意:如欲投票赞成任何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加上“”号。如欲投票反对任何议案,则请在“反对”
栏内加上“”号。如欲就任何议案投弃权票,请在“弃权”栏内加上“”号。投弃权票,在计算该议案
表决结果时,均不计入本次会议上表决赞成或反对的票数,但将计入有表决的股份总数。如欲就与本授权委
托书有关的部分 A 股股份数目作出投票,请在有关栏内注明所投票之正确 A 股股份数目以代替“”号。在
相关栏内加上“”号表示本表格所代表的所有 A 股股份的投票权均将按此方式表决。如未有明确投票指示,
则受托人有权自行酌情投票。
5.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登记在册的 A 股股东及其书面正式授权的授权人签署。如股东为法人,则授权委托书
须另行加盖公章并经由该法人之法定代表人(或获正式授权人士)亲笔签署。
6.A 股股东就议案 15、16 的表决意见将同时适用于 2019 年度股东大会、2020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的投
票结果。
7、敬请注意: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于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
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据此,本次股东
大会选举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采取累积投票方式,即在股东大会选举两名非执行董事时,参与投票的股
东所持有的每一股份都拥有与应选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既可以把所有的投票权集中
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两人。在填写“累积投票方式”时,请按照下述要求填写表决意愿:
(i)就议案 17 而言,股东持有的每一股份均有与应选非执行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
8
例如:股东拥有 100 万股 A 股股份,本次选举非执行董事人数为 2 位,则股东对第 17 项议案的表决权股份
总数为 200 万股(即 100 万股×2=200 万股)。
(ii)请在“填写票数”栏填入股东给予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表决权股份数。请注意,股东可以对每一位非执
行董事候选人投给与股东持股数额相同的表决权、也可以对某一位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投给股东持有的每一股
份所代表的与应选非执行董事人数相同的全部表决权,或对某几位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分别投给股东持有的每
一股份所代表的与应选非执行董事人数相同的全部或部分表决权。
例如:股东拥有 100 万股 A 股股份,则股东对第 17 项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00 万股。股东可以将 200 万
股中的每 100 万股平均给予 2 位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 200 万股全部给予其中一位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或者,将 150 万股给予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甲,将 50 万股给予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乙或都不给予投票,等等。
(iii)股东对某一位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集中行使了股东持有的每一股所代表的与应选非执行董事人数相同的
全部表决权后,对其他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即不再拥有投票表决权。即股东给予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全部表决
票数之和不可超过股东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表决权。
(iv)请特别注意,股东对某一位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多于股东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表决
权时,全部投票无效;股东对某一位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行使的表决权总数,少于股东持有的全部股份拥有的
表决权时,投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放弃表决权。
例如:股东拥有 100 万股 A 股股份,则股东对第 17 项议案的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00 万股:(a)如股东在其中
一位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累积投票方式”的“填写票数”栏填入“200 万股”后,则股东的表决权已经用尽,
对另一位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不再有表决权,如股东第 17 项议案的相应其他栏目填入了股份数(0 股除外),
则视为股东于第 17 项议案选举非执行董事的表决全部无效;或(b)如股东在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甲的“累积投
票方式”的“填写票数”栏填入“100 万股”,在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乙的“累积投票方式”的“填写票数”栏
填入“50 万股”,则股东 150 万股的投票有效,未填入的剩余 50 万股为股东放弃表决权。
(v)当选非执行董事所需要的最低有效投票权数应达到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数的二分之一。如果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数多于应选非执行董事人数,则根据每一名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得票数按照由多至少的顺序依次确定当选。如果两名及以上得票相同的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同时当选超过该类
别应选非执行董事人数,则需对上述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进行再次投票选举,直至选出为止。如果一次累积投
票未选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则需按照上述规则对不够票数的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进行再次投票选
举。
(vi)根据前述第(v)项规定进行新一轮的选举投票时,应当根据每轮选举中应选非执行董事人数重新计算股东
的累积表决票数。
9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非执行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
该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该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
组下应选非执行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
次股东大会应选非执行董事 2 名、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有 2 名,则该股东对于非执行
董事选举议案组,拥有 200 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该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
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
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改选,应选董事 5 名,
董事候选人有 6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 ……
4.06 例: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
在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
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 - -
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10
4.03 例:蒋×× 0 100 200
…… …… … … …
4.06 例:宋×× 0 100 50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