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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复星医药:复星医药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8-13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 2022-125
债券代码:143422            债券简称:18 复药 01
债券代码:155067            债券简称:18 复药 02
债券代码:175708            债券简称:21 复药 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简称同正文):
   ●本次担保情况: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宏汉霖拟为其控股子公司汉霖制药向上海农商行申请本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复宏汉霖拟为其控股子公司汉霖制药向中国银行申请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
币 15,000 万元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复宏汉霖拟为其控股子公司汉霖制药向农业银行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500 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的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 2022 年 8 月 11 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为汉霖制药担保金额
约为人民币 169,500 万元。
   ●截至 2022 年 8 月 11 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 2022 年 8 月 11 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
外担保金额折合人民币约 2,297,180 万元(均系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单位、控股子
公司/单位之间的担保),约占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资产的 58.61%。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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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情况概述
    1、2022 年 8 月 11 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霖制药”)与上海
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以下简称“上海农商行”)签署《流动资金借
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汉霖制药向上海农商行申请本金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该等贷款期限自 2022 年 8 月 11 日至
2023 年 2 月 10 日止(具体以贷款凭证所载的日期为准)。同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即汉霖制药直接控股股东,以下简称“复宏
汉霖”)与上海农商行签署《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一》”),由复宏
汉霖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2022 年 8 月 11 日,复宏汉霖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徐汇支行(以
下简称“中国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二》”),
由复宏汉霖为汉霖制药于 2022 年 7 月 8 日至 2023 年 7 月 7 日(以下简称“债务确
定期”)向中国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项下债务及债务确定期前已发生的债务提供最
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债务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
    3、2022 年 8 月 11 日,复宏汉霖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支行(以
下简称“农业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保证合同三》”),
由复宏汉霖为汉霖制药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至 2025 年 8 月 10 日向农业银行申请的
融资业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等债务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500 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本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集团(即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
位,下同)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不超过等
值人民币 3,100,000 万元(包括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单位、控股子公司/单位为本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之间提供担保;注:控股子公司包括全资及非全资控股子公
司〈含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同时,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及/或其授
权人士在上述报经批准的担保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要,确定、调整具体担保事
项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上述额度有效期自 2021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即 2022
年 6 月 1 日)起至本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或任何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撤销或
更改本议案所述授权之日止。本次担保系在上述经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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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汉霖制药成立于 2014 年 6 月,法定代表人为晏子厚。汉霖制药的经营范围包括
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药品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
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从事生物科技(转基因生物、人体干细胞基因诊
断除外)专业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化学试剂(除医疗
诊断试剂)、仪器仪表的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截至本公告日,汉霖制药
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4,000 万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复宏汉霖持有汉霖制药 100%
的股权。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审计(单体口径),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汉霖制药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264,077 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
40,882 万元,负债总额为人民币 223,195 万元;2021 年度,汉霖制药实现营业收入
人民币 151,787 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30,921 万元。
    根据汉霖制药管理层报表(单体口径、未经审计),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汉霖制药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271,734 万元,股东权益为人民币 56,335 万元,负债总
额为人民币 215,399 万元;2022 年 1 至 3 月,汉霖制药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47,802
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 16,138 万元。


    三、担保文书的相关条文
    1、《保证合同一》
    (1)由复宏汉霖为汉霖制药向上海农商行申请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汉霖制药(即“债
务人”)在《借款合同》项下应向农商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
费用等。
    (2)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期间自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债务人分期履行还款
义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债务履行期限展期的,保证期间自展期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合同一》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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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保证合同一》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保证合同二》
    (1)由复宏汉霖为汉霖制药于债务确定期(即 2022 年 7 月 8 日至 2023 年 7 月
7 日)向中国银行申请的授信业务项下债务及债务确定期前已发生的债务提供最高
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汉霖制药依据约定应向中国银行偿还/支付的债
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该等债务的本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
    (2)保证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期间为每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合同二》适用中国法律。
    (5)《保证合同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3、《保证合同三》
    (1)由复宏汉霖为汉霖制药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至 2025 年 8 月 10 日期间向农
业银行申请的融资业务项下债务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汉霖
制药依据约定应向农业银行偿还/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及其他应付费用等,该等债
务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3,500 万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2)保证方式为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存在分期履行债务的,则保
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合同三》适用中国法律。
    (5)《保证合同三》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担保所涉融资系为满
足汉霖制药实际经营之需要,鉴于汉霖制药当前的经营状况,本次担保的风险相对
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系于本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集团续展及新增担保额度
内发生,该额度经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十六次会议(定期会议)批准后提请股
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额度时认为,鉴于该额度项下的担保事项系因本集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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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需要而发生,且被担保方仅为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单位,担保风险相对可控,故
董事会同意该担保额度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本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担保无需董事会另行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2 年 8 月 11 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本集团实际对外担保金额折合人
民币约 2,297,180 万元(其中美元、欧元按 2022 年 8 月 11 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
相关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占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资产的 58.61%。该等担保均系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单位、控股子公司/单
位之间的担保,其中:本集团实际为汉霖制药担保金额约为人民币 169,500 万元。
    截至 2022 年 8 月 11 日,本集团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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