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伊力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2019-04-26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2019-023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4 日召开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
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2019 年 4 月 4 日,公司完成了新疆伊
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伊力转债”)的发
行工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可转债发行募
集资金的具体情况和使用计划,公司以本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置换截止 2019
年 4 月 12 日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2,436.52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 可转债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新
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225 号)批准,核准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87,6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 年。本次可
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87,6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957.97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 86,642.03 万元。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净额后的余额已由保
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于 2019 年 3 月 21 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9]16298 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根据公司 2018 年 7 月 16 日召开的七届八次董事会会议、2018 年 8 月 20 日
召开的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及《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总投资额
 号                                                                                 资金额

    1    伊力特总部酿酒及配套设施技改项目                            67,639.48      46,300.00

    2    可克达拉市伊力特酿酒分厂搬迁技术技改项目                    36,944.97      26,600.00

    3    伊力特可克达拉市技术研发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15,634.40      14,700.00

                              合计                                  120,218.85      87,6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需投入的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若公
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
换。
         三、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此次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已以自筹资
    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9年4月1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22,436.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                                                              截至 2019 年 4 月 12 日止以自
                           募投项目名称
号                                                              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万元)

1       伊力特总部酿酒及配套设施技改项目                                             8,877.07

2       可克达拉市伊力特酿酒分厂搬迁技术技改项目                                     9,576.83

3       伊力特可克达拉市技术研发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3,982.62

                               合计                                                 22,436.52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至 2019 年 4 月 12 日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新疆伊力
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报告》(天职业字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2019]24409 号)。
    此外,公司以自筹资金投入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金额为
112.85 万元(含律师费用、会计师费用、信息披露费用等),将从募集资金专户
予以置换。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决策程序
    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七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募集资金 22,549.37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相关外部费用的
自筹资金 22,549.37 万元。
    五、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专项审核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报告》
(天职业字[2019]24409 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
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
金的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18 年修订)、《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8 年修
订)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内控制度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公司预先投入的自筹
资金金额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自筹资金金额一致,且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况,未损害上市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行为符合公司
发展的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2,549.37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相关外部费用的自筹资金
22,549.37 万元。
    七、监事会意见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该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规定》(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8 年修订)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
入募投项目以及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违背公司在本次配股发行股
票申请文件中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同意公司使
用募集资金 22,549.37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相关外部费用
的自筹资金 22,549.37 万元。
     八、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以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由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
求。
     2、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未违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3、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
资金后的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保荐机构
同意伊力特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九、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七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七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
资金的独立意见;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新疆伊力特实业股
份 有 限 公 司 以 自 筹 资 金 预 先 投 入 募 投 项 目 的 鉴 证 报 告 报 告 》( 天 职 业 字
[2019]24409 号)。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5、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伊力特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
见》。
    特此公告。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