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大唐: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19-04-18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
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文)及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发布的《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的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
1、截至报告末期,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 871,467,937.07 元。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提供担保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对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
并报表净资产 50%以上的担保以及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是担保均
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合法合规履行了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符合证监发[2005]56 号文及 120 号文的规定。
2、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情况,没有为任何非法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的行为。
3、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符合相关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信息披露、准确、完整。对外担保的风险得到了充分的揭示,
独立董事:鲁阳、宗文龙、李可杰
2019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