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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日电子:关于2018年度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2019-04-13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 2019-015
债券代码:143546    债券简称:18 福日 0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度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目的

    为提高财务报表的真实性,消除潜在经营风险,更加真实、准确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现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对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
的公司资产进行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2018 年度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源磊科技商誉计提减值准备
    2018 年末根据对子公司深圳市源磊科技有限公司资产组价值的
资产评估报告,源磊科技资产组评估值为 24,874 万元,按持股比例
(70%)计算, 福日电子期末合并报表需确认商誉减值准备 1,704 万
元。
    2、蓝图节能翼钢项目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2018 年 9 月 11 日,最高人民法院以(2017)最高法民终 654 号
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如下:一、维持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晋
民初 61 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解除原告蓝图节能与被告翼城公司签
订的《酒钢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干熄焦余热发电项目及捣固焦
改造项目节能技术服务合同》、《协议书》、《补充协议书》及《酒钢集
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干熄焦及余热发电工程技术协议》;二、变
更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6)晋民初 61 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酒钢
集团翼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福建省蓝图
节能投资有限公司投资费用 17,100.23812 万元及利息(以资金实际
到账金额起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款项付
清之日止);三、驳回福建省蓝图节能投资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翼城县法院 2018 年 6 月 23 日受理了翼城钢铁公司破产清算申请。
    子公司蓝图节能基于翼城钢铁公司已由法院接管的实际情况,对
翼城钢铁公司可用于偿债的主要资产(土地及钢铁产能)进行估值,
计算蓝图节能经认可的债权的预计受偿率,预计翼钢节能项目资产的
可回收金额。2018 年子公司蓝图节能补计提翼钢节能项目资产的资
产减值损失 7,771.68 万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翼钢节能项目
资产原值 19,335.04 万元、净值 2,424.61 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净利润的影响
    综上,不考虑所得税影响因素,本次单项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
9,475.68 万元 ,对当年净利润影响金额为 9,475.68 万元。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
司会计政策,于 2018 年末对固定资产、各类应收款项、在建工程等
进行了清查,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资产进行减值评估,并根据
评估情况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董事会认为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公司
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决策
程序规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会计政策,能更加公允地反映
公司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2018 年度的经
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
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18 年度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基于中介机构的专业判断,本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和有关规定单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
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议程序
合法合规。
   八、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
和公司《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等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9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