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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福日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4-30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 2019–025
债券代码:143546       债券简称:18 福日 0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
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统称“新
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进行的变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
金融工具准则。首日执行新准则和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
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于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
行会计报表披露。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7 年 3 月 31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2017 年修订)》(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
产转移(2017 年修订)》(财会〔2017〕8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
会计(2017 年修订)》(财会〔2017〕9 号);于 2017 年 5 月 2 日发布了《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财会〔2017〕14 号)(上述四
项准则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财政部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自 2019 年第一季度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
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企业应当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
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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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将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3、在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等方面做了调整和完善。
    4、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进行调整,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
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
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
计入当期损益。
    5、拓宽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范围,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公司的
风险管理活动。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第一,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公司对金融工具进行重新分类和计量。
将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按公允价值转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核算,相
应调整 2019 年 1 月 1 日“其他综合收益”账面价值,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第二,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后 2019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资产总
额调整减少 152.74 万元,财务报表净资产总额调整减少 152.74 万元,对公司财务
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无重大影响。
    第三,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首日执行新准
则和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并于 2019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起按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本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4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新的会计政策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第一,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并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变更。
    第二,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未产生重大影响。
    第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和披露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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