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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安彩高科:安彩高科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9-06  

                        证券代码:600207          证券简称:安彩高科        编号:临 2022—059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彩高科”、“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8 月
31 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给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 7 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要求,公司对组织机构进行了调整。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公司董事会聘任王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
理,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会本次副总经理候选人资格、提名程序及董事
会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审阅王路先生的个人履
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王路先生的任职资质、专业
经历、职业操守能够满足其岗位职责的需求。我们同意王路先生任公司副总经理。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
    为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将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符合《公
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有利于公司继续顺利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有效期
事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
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将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9 月 22 日。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相关事宜有效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继续顺利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延长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有效期事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文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安彩高科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部分内容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
司治理实际需要,拟对《安彩高科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
《安彩高科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拟对《安彩高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9、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为规范和完善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维护公司股东
的合法权益,对《安彩高科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维护公司投资者
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
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
《安彩高科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1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强化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
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安彩高科投资者关系管理
办法》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单独公告。




    特此公告。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