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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湖中宝: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2019-04-27  

						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临 2019-031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新湖智脑”)拟与新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湖控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新湖智脑以 4940.7104 万元
受让新湖控股所持有的浙江邦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盛科
技 ”) 1.9763% 股 权 , 交 易 完 成 后 新 湖 智 脑 直 接 持 有 邦 盛 科 技
12.1087%的股权。
●过去 12 个月,除经审议的交易外, 公司与新湖控股发生购买资产
的关联交易 1 笔,累计交易金额 1.32 亿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也不需经其他有权部门核
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理顺公司在高科技领域的投资布局,新湖智脑拟与新
湖控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新湖智脑以 4940.7104 万元受让新湖
控股所持有的浙江邦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盛科技”)
1.9763%股权,交易完成后新湖智脑直接持有邦盛科技 12.1087%的
股权。
     2、新湖控股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本
                                    1/4
公司共同持股的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 52%、48%,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3、过去 12 个月, 除经审议的交易外, 公司与新湖集团、新湖
控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 5%,
本次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关系:新湖控股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共同持股的公司,持股比例分别为 52%、48%。
    2、基本情况
    新湖控股为本公司参股公司,成立于 2000 年 10 月,注册资
本:415,385 万元,注册地址为杭州市体育场路田家桥 2 号,法定
代表人:张宏伟,公司类型: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经营范围:
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
品)、煤炭(无储存)、焦炭、百货、办公自动化设备、橡胶、橡胶
制品、初级食用农产品、饲料、矿产品、汽车配件、化学纤维及制
品、纺织品、石材、油脂、原料油、燃料油(不含成品油)的销
售;经济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新湖控股总资产 2,847,744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 630,213 万元;
2018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398,990 万元,净利润-37,800 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浙江邦盛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0 年 5 月,注册资本
5291.0053 万元,注册地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 3 号,法
定代表人:王新宇;经营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成果转让;计算机软硬件,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网络工
程承包,计算机软及系统集成及银行数据业务的维护;销售;计算

                              2/4
机软硬件。其主要股东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浙江亿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6.1897
  2     浙江新湖智脑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1324
  3     王新宇                                                     7.9294
  4     北京君联茂林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9039
  5     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7.3900


       邦盛科技独立研发的流式大数据极速处理平台“流立方”,数据
集群吞吐能力少量节点即可高达百万笔每秒,平均延时 1 毫秒,数
据处理性能国际领先。以“流立方”产品为支点,技术可应用于政
务、港务、票务、轨道交通、电信、公共安全等领域。其在金融领
域的应用已比较成熟,是国内最早专注于金融领域实时风控、致力
于为国内金融机构提供高性能的事中风险监控解决方案的企业。
       截至 2018 年末,邦盛科技总资产 29943 万元、所有者权益
26787 万元,2018 年 1-12 月实现营业收入 10421 万元、净利润-642
万元。
       (二)协议双方参考邦盛科技当前融资估值协商确定本次交易
价格。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新湖控股同意向新湖智脑转让其所持有的邦盛科技的
1.9763%股权,转让的价款为人民币 4940.7104 万元。
       (二)因股权转让产生的费用由双方自行承担。
       (三)协议生效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新湖控股应支付转让价
款的 50%,即人民币 2470.3552 万元;在工商变更登记完毕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即 2470.3552 万元。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邦盛科技是国内最早专注金融领域实时风控的国家高新技术企
                                   3/4
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邦盛科技 12.1087%的股权,有利
于公司进一步理顺在高科技板块的投资布局,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联
董事林俊波、叶正猛、黄芳回避表决。
   (二)该关联交易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召开前获得了独
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经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就该关联
交易事项亦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该项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同时该项交易对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有限,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2、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参考交易标的的当前融资估值协商确定,
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的情况。
   3、董事会在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
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
则,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此项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也不需经其他有权部门
核准。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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