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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泉实业:关于公司股票的风险提示性公告2017-06-13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 2017-045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8 日披露了《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
签署<股份转让框架协议书>暨控制权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41),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顺辰”)于 2017
年 6 月 8 日与上海超聚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超聚”)签署了《股
份转让框架协议书》(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宁波顺辰拟将其持有的江泉实
业 68,403,198 股 A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江泉实业股份总数的 13.37%)转让
给上海超聚。现公司对该股权转让事项做如下风险提示:
    1、交易双方本次签署的协议为框架协议,尚需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
根据已签署的框架协议: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确定,若未能达成一致,任何一
方可以提出终止本协议,宁波顺辰向上海超聚返还诚意金。鉴于上述框架协议存
在可能终止的风险,请投资者注意本次控股权转让不确定性的风险。
    2、框架协议中约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 15.5 元/股,本次停牌前一交易日股
票收盘价为 7.42 元/股,溢价幅度为 109%。本次交易价格与上市公司停牌前的
股票价格具有较大差异,请投资者注意不同定价机制导致交易价格不同的投资风
险。
    3、根据《问询函》回复内容,由于上海超聚未披露主要财务数据,同时上
海超聚实际控制人刘岩近期有出售部分企业股权筹集支付本次购买江泉实业股
份价款的考虑。鉴于上述因素,请投资者注意受让方的履约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
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