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泉实业: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2017-09-15
证券代码:600212 证券简称:江泉实业 编号:临 2017-059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发布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51),公司控股股东宁波顺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宁波顺辰”)于 2017 年 7 月 27 日与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大生农业集团 ”)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宁波顺辰拟将其持有的江泉实
业 68,403,198 股 A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13.37%)转让给大生
农业集团。
一、进展情况
2017年9月12日,宁波顺辰与大生农业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
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9月12日发布的临时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7-058)。根据该补充协议,交易双方对本次股权转让付款节奏做了部分修改,
大生农业集团在尽职调查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须支付9.1亿元调整为支付3.1亿元,
待宁波顺辰办理解除股权质押手续后支付剩余6亿元。
2017年9月14日,宁波顺辰已收到大生农业集团根据上述补充协议约定支付
的股权转让款人民币3.1亿元。
二、风险提示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权转让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
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