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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柴动力: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3-28  

						股票简称:全柴动力     股票代码:600218      公告编号:临 2019-022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全柴动力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制度(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在确保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6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
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
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相关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18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9 号文核准,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85,355,000 股,发行价格每股 8.00 元,募集资金
总额 682,840,0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股份登记、验资、法律顾
问等发行费用 17,204,181.0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665,635,818.92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2 月 12 日全部存入公司设立的银行专户
内,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会验字【2015】
第 0105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13 年 11 月 12 日披露的《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拟分别用于:低耗能低排放
商用车柴油机建设项目 27,675 万元、高效节能非道路柴油机建设项目
22,609 万元、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6,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12,000 万元。
    鉴于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没有达到预期金额,为不
影响其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补充流动资金金
额按实际调整为 102,795,818.92 元,并一次性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普
通银行帐户,永久性作为流动资金使用。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18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对原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效节能非道路柴油机建设项目”预计剩余的 17,041
万元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用于投资“国六系列发动机智能制造建
设项目”及“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二期)项目”。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1.91 亿元(包括投资
收益及存款利息),存放于公司设立的银行专户内。
    三、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拟在确保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68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
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滚动使用。
    1、投资目的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较高的资金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1.6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有保本约定的
短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并在上述额度及期
限范围内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品种为低风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有保本
约定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办理银行定期存款。
   投资的产品必须符合:(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
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做好资金支付预算,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不得将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
联人使用,为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
    4、投资期限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单个短期理财
产品、结构性存款或银行定期存款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5、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明确投资理财
金额、期限、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分管财务
负责人负责组织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
   上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和定期存款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
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
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需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全柴动力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13 年修订)》等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的对象是低风险的短
期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银行定期存款,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
影响较大,未来不排除本次现金管理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
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产品以低
风险、高流动性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为主。
    2、及时跟踪产品投向、评估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
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
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加强资金日常监管:公司审计委员会将根据审慎性原则,对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
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抵触,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六、专项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
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已
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
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公司对不超过 1.6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没有
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已
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能够有效地
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
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公司对不超过 1.6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分别经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 2018 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2)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
形;
       (3)公司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全柴动力本次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无异议。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全柴动力股份
有限公司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