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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全柴动力: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2020-11-21  

                        股票简称:全柴动力      股票代码:600218      公告编号:临 2020-061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名称:国六系列发动机智能制造建设项目、技术中
心创新能力建设(二期)项目。
    ●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安排: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3,340.28 万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实
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
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国六系列发动机智能制造建设项
目”、“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二期)项目”已实施完成并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公司同意上述项目结项,并结合实际情况,将募投项目
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3,340.28 万元(包括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
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以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要。本次
结项后,募投项目全部完成,且节余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5.02%,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及《全柴动力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69 号文核准,公司
于 2015 年 1 月通过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8,535.5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8.00 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 68,284.00 万元,
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 1,720.42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
66,563.58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15 年 2 月到位。上述资金到位
情况业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现已更名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会验字[2015]0105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
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15 年 2 月 12 日,公司和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
任公司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全椒支行、中国农业
银行全椒县支行、中国银行全椒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全椒支行、浦发
银行合肥分行、兴业银行滁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目前,公司严格执行了相关规定,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保
荐机构等签订的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监督和
管理。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未发生违反
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三、募投项目概况
    公司 2013 年 11 月 12 日披露的《公司 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
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资金拟分别用于:低耗能低排放商
用车柴油机建设项目 27,675.00 万元、高效节能非道路柴油机建设项
目 22,609.00 万元、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6,000.00 万元、补
充流动资金 12,000.00 万元。
    鉴于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没有达到预期金额,为不
影响其它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按
实际调整为 10,279.58 万元,并一次性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入普通银行
账户,永久性作为流动资金使用。
      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
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18 年 2 月 26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拟
对原募投项目“高效节能非道路柴油机建设项目”预计剩余的 17,041
万元募集资金用途予以变更,用于投资“国六系列发动机智能制造建
设项目”及“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二期)项目”。变更后募投项
目拟投入金额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      低能耗低排放商用车柴油机建设项目                27,675.00
  2      高效节能非道路柴油机建设项目                     5,568.00
  3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                         6,000.00
  4      国六系列发动机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14,041.00
  5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二期)项目                 3,000.00
  6      补充流动资金                                    10,279.58
 合计                                                    66,563.58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
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 年 7 月 31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将“低耗能低排放商用车柴油机
建设项目”、“高效节能非道路柴油机建设项目”及“技术中心创新
能力建设项目”予以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4,779.46 万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
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目前,除中国银行全椒
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全椒支行与“国六系列发动机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二期)项目”共用的募集资金专户外,其
他募集资金专户已注销。
      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节余、存储情况
      目前,“国六系列发动机智能制造建设项目”、“技术中心创新能
力建设(二期)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
 上述两个项目结项。本次结项后,所有募投项目均已全部完成。
         截至 2020 年 11 月 15 日,募集资金节余及存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节余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拟       累计投入募   利息与理    手续费     节余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         集资金       财收益      支出       ⑤=①-②+
                             ①             ②           ③          ④         ③-④
国六系列发动机智
                        14,041.00        12,896.56   1,207.18      1.37         2,350.25
能制造建设项目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
                         3,000.00         2,009.97           -         -           990.03
建设(二期)项目
    合       计         17,041.00        14,906.53   1,207.18      1.37         3,340.28

         上表中节余募集资金 3,340.28 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 5.02%,
 其中包含尚需支付的项目合同尾款或质保金 2,516.00 万元。由于部
 分项目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及补
 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以自有资金继续支付相
 关款项。
         (二)募集资金存储
                                                                               单位: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投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国六系列发动机智
中国银行全椒                             能制造建设项目                     前述 2 个项目
                  182731238309                              31,637,091.51
支行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                   共用此账户。
                                         建设(二期)项目
                                         国六系列发动机智
中国工商银行                             能制造建设项目                     前述 2 个项目
                  1313042129300188818                        1,765,663.85
全椒支行                                 技术中心创新能力                   共用此账户。
                                         建设(二期)项目

                         合      计                         33,402,755.36

         五、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结合市场和相关政策
 的变化情况,通过严格规范采购、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加强项目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建
 设成本和费用。
    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
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
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六、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公司拟将募投项目“国六系列发动机智能制造建设项目”、“技术中心
创新能力建设(二期)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3,340.28 万元
(包括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不再使用。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相关开户银行签署的《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七、专项意见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全柴动力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
规定,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
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
构发表了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事项是基于公司实际需要而作出的决定,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
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
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履行了审批
程序。因此,我们同意“国六系列发动机智能制造建设项目”、“技
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二期)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国六系列发动机智能制造建设项
目”、“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二期)项目”已实施完成,将节余
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
强公司营运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所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此,我们同意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
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全柴动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由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
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全柴动力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全柴动力独立董事意见书;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全柴动力股份
有限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
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全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