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20 证券简称:江苏阳光 公告编号:临 2019-051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 江苏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集团”)的一致行动人陈丽芬女士 持有公司股份148,181,0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31%。本次解除质押 70,000,000股,剩余质押股份31,381,020股。 截至本公告日,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陈丽芬女士、郁琴芬女士、孙 宁玲女士合并持有公司股份562,104,23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52%,合 并已质押股份444,33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9.05%,占本公 司总股本的24.92%。 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陈丽芬女士有关股权 质押解除的通知,陈丽芬女士将质押给无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 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70,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3.93%,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手续。具 体情况如下: 一、股份解质情况 股东名称 陈丽芬 本次解质(解冻)股份 70,000,000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47.24%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93% 解质(解冻)时间 2019 年 12 月 24 日 持股数量 148,181,020 持股比例 8.31%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 31,381,020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21.18% 剩余被质押(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76% 1 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陈丽芬女士暂无后续质押的计划。 二、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持股比 本次解质前累 本次解质后累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例 计质押数量 计质押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阳光集团 177,974,233 9.98% 177,000,000 177,000,000 99.45% 9.93% 陈丽芬 148,181,020 8.31% 101,381,020 31,381,020 21.18% 1.76% 郁琴芬 144,300,000 8.09% 144,300,000 144,300,000 100% 8.09% 孙宁玲 91,648,980 5.14% 91,648,980 91,648,980 100% 5.14% 合计 562,104,233 31.52% 514,330,000 444,330,000 79.05% 24.92% 阳光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陈丽芬女士、郁琴芬女士、孙宁玲女士合并持有公 司股份562,104,23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52%。本次质押解除后,阳光集团 及其一致行动人合并已质押股份444,33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79.0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92%。 特此公告。 江苏阳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2月25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