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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航控股: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21-01-05  

                                                                                                          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 B 股        编号:临 2021-001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海南航空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875 号)核准,海南航

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4,623,938,540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6,553,699,973.20 元。2016 年 8 月 31 日,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 简 称 “ 海 通 证 券 ”) 将 收 到 的 认 购 资 金 总 额 扣 除 承 销 保 荐 费 用 人 民 币

148,983,299.76 元后的资金人民币 16,404,716,673.44 元划转至公司的募集资金专

项存储账户内。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132,393.85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16,403,584,279.59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9 月 1 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6]第(111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与效益,保护投资者

权益,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公司与保荐人海通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临时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海航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

秀支行于 2016 年 9 月 6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

“《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9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编号:临 2016-048)。

       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34010154800003951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海秀支行        21160001040046462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海航支行     46050100253600000196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海航控股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

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报 告》, 同意 公司终 止 “引进 37 架 飞机 ” 募投项 目, 并将 剩 余募集资金

1,456,529,893.46 元(不含利息及理财收入)及项目专户产生的利息及理财收入

(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编号:临 2020-066)。

     鉴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减少账户

管理成本,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剩余资金及结余利息转入

流动资金账户,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并将该事项通知保荐机构海通

证券和保荐代表人。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及银行签署的《三

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