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航控股:关于主要子公司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2021-01-30
临时公告
证券代码:600221、900945 证券简称:海航控股、海控 B 股 编号:临 2021-012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主要子公司被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债权人北京富来特国际货运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富来特货代”)
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申请对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国新华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华航空”)进行重整。
● 债权人河北致远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致远通航”)向法院申
请对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安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安航空”)进行重整。
● 债权人富来特货代向法院申请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山西航空”)进行重整。
● 债权人昆明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明飞安”)向法院申请对
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祥鹏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鹏航空”)进行重整。
● 债权人沈阳天达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天达”)向法院申请对
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州航空”)进行重整。
● 债权人新疆中铁青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青旅”)向法院申请对
公司控股子公司乌鲁木齐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鲁木齐航空”)进行重
整。
● 债权人海南环游假期囯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环游”)向法院
申请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北部湾航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航空”)
进行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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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人海南德飞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德飞”)向法院申请对公司
控股子公司北京科航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航投资”)进行重整。
● 债权人沈阳天达向法院申请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海航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海航技术”)进行重整。
● 债权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海口分行”)
向法院申请对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福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顺投资”)
进行重整。
● 截至目前,公司子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子公司重整事项的裁
定书,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公司子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公司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协助、指导上述公司子公司在现有基础上积极
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一、公司子公司被申请重整概述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华航空收到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富来
特货代向法院申请对新华航空进行重整。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长安航空收到法院送达的《通知书》,致远
通航向法院申请对长安航空进行重整。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山西航空收到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富来
特货代向法院申请对山西航空进行重整。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祥鹏航空收到法院送达的《通知书》,昆明
飞安向法院申请对祥鹏航空进行重整。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州航空收到法院送达的《通知书》,沈阳
天达向法院申请对福州航空进行重整。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乌鲁木齐航空收到法院送达的《通知书》,
中铁青旅向法院申请对乌鲁木齐航空进行重整。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北部湾航空收到法院送达的《通知书》,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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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环游向法院申请对北部湾航空进行重整。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科航投资收到法院送达的《通知书》,海南
德飞向法院申请对科航投资航空进行重整。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海航技术收到法院送达的《通知书》,沈阳
天达向法院申请对海航技术进行重整。
2021 年 1 月 29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福顺投资收到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平安
银行海口分行向法院申请对福顺投资进行重整。
二、公司子公司被申请重整的影响及董事会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重整
不同于破产清算,是以挽救债务人企业,恢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的司法程序。
在法院受理审查案件期间,公司将依法积极配合法院对公司子公司的重整可行
性进行研究和论证,并确保公司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进行,避免重整申请对公司子公
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若法院裁定公司子公司进入重整,公司将依法行使
股东权利,主动配合法院及管理人的重整工作,并促使公司子公司依法履行法定义务。
公司将与各方共同论证公司子公司债务问题的解决方案,确保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风险提示
1. 截至目前,公司子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申请人申请公司子公司重整事项的裁
定书,申请人的申请是否被法院受理,子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协助、指导上述公司子公司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
营管理工作。
2.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可能对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等产生影响。公司将
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运营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并及时就法院裁定受理重
整申请等事项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若公司子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对公司子公司的应收账款存在回收风险,公
司为其提供的担保亦存在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且无法追偿的可能,预计公司资产将面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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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减值风险。同时,参照司法实践,重整程序中债务人的负债及股东权益可能面临
调整,故不排除公司对子公司的应收款(即债权)与股权会受到一定程度的调整,进
而进一步提高公司资产减值的风险。
鉴于该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
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文汇
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
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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