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松江:委托贷款进展公告2018-12-13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 2018-121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贷款对象: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汇金”)
委托贷款展期金额:人民币贰亿伍仟捌佰柒拾玖万捌仟柒佰伍拾元整
委托贷款展期期限:展期后到期日为 2019 年 4 月 8 日
委托贷款利率:年利率 8%
一、委托贷款概述
(一)委托贷款展期基本情况
2017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松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
江集团”)、恒泰汇金与关联方天津融鑫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融鑫小贷”)
三方签署《委托贷款合同》。松江集团通过融鑫小贷向恒泰汇金发放委托贷款,贷
款金额为人民币贰亿伍仟捌佰柒拾玖万捌仟柒佰伍拾元整,贷款期限 12 个月,年
利率 8%,详见公司临 2017-151 号公告。该笔委托贷款于 2018 年 12 月 11 日到期,
经双方协商同意将该笔贷款进行展期,展期后到期日为 2019 年 4 月 8 日,贷款金
额、利率均不变。
融鑫小贷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天津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构
成公司的关联方。松江集团为公司控股 88.12%的子公司,恒泰汇金为公司控股 75%
的子公司。
本次委托贷款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 2018 年 4 月 23 日、2018 年 5 月 15 日分别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
次会议和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 2018 年内部财务支
持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在上述议案生效之日起至 2018 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前,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包括但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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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委贷业务及其他财务支持,利率不低于同期银行基准利率,时间不超过叁年的,
授权公司董事长为上述业务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委托贷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天津恒泰汇金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 号金融贸易中心北
区 1-1-2203-9
法定代表人:庞国栋
注册资本:叁仟万美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
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保理业务。(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恒泰汇金资产总计 1,765,071,605.17 元,负债合
计 1,553,932,947.10 元,2017 年营业收入为 91,239,626.66 元,2017 年净利润
为 19,083,234.55 元,上述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 75%的子公司。
三、委托贷款展期的主要内容
本次委托贷款展期金额为人民币贰亿伍仟捌佰柒拾玖万捌仟柒佰伍拾元整,
委托贷款延期至 2019 年 4 月 8 日,委托贷款年利率为 8%,贷款用于补充企业流动
资金。
四、委托贷款展期对上市公司包括资金和收益等各个方面的影响
公司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贷款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
同时,弥补恒泰汇金资金缺口,保证其正常经营,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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