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松江: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9-01-17
证券代码:600225 证券简称:天津松江 公告编号:临 2019-004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产生影响,不影响当期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
一、概述
2018年6月15日,国家财政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
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以下简称“《修订通知》”),对一般企
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
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附件1的
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召开了第九
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具体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
比较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
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
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
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
程”项目;
5、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
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
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
期应付款”项目;
8、资产负债表中“持有待售资产”行项目及“持有待售负债”行项目核算
内容发生变化;
9、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
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10、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
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
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11、利润表中“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营业外收入”行项目、
“营业外支出”行项目核算内容调整;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公司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列报产生影响,不影响当期
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总负债、净资产及净利润。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修订
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进行的
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同意《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修订印
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规定进行
的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相关决
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天津松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