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传媒: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8-27
股票代码:600229 股票简称:城市传媒 编号:临 2020-020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
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
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
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上述新收入准则,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
变更。
(三)变更的内容
新收入准则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
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
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
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四)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
关规定。
(五)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新收入准则,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余未
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
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
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进行列报和披露资产负债表,增加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项
目。
特此公告。
青岛城市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