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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山水文化: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5-11-03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山水文化     编号:临 2015--102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山

水文化”)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知已通过专人送达、电子

邮件、传真等方式发出,并确认已收到,会议于2015年11月1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召开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照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自查逐项核对,认

为公司具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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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逐项表

决)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前,本届董事会无关联董事,相关

董事无须在本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

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深圳市新鸿鹄科技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发行数量、发行规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为 4,907.9754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由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

商 确 定 。 发 行 对 象 以 现 金 方 式 认 购 本 次 发 行 的 股 份 , 认 购 数量

4,907.9754 万股,认购金额 48,000 万元。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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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除权除

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日(2015 年 11 月 3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为

9.78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定

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投资者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

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8,000 万元(含

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天龙大厦改

造项目以及偿还上市公司债务。其中:天龙大厦改造项目 2.3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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偿还上市公司债务 2.5 亿元。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

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所持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编制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

内容详见《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预案》。

     因本次非公开股票发行完成前,本届董事会无关联董事,相关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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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无须在本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

研究报告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8,000万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山西广和山水文

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

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向深圳市新鸿鹄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新鸿鹄科技”)

非公开发行股票。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新鸿鹄科技将成为公

司的控股股东,新鸿鹄科技的实际控制人邓俊杰先生将成为公司的实

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的相

关规定,新鸿鹄科技视同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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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非公开股票发行完成前,本届董事会无关联董事,相关董事无须在

本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新鸿鹄科技有限公司认购本次发行的

全部股票并与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向深圳市新鸿鹄科技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拟于

2015年11月1日于上述认购对象签署《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

施的议案》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

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保障中小投资

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详见《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说明》。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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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审议通过《关于制订<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 号)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

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

融资环境等因素,特制订《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未来

三年(2015-2017 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报告的议案》

    公司于 2000 年 5 月通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自上市后

至今没有增发新股,且最近五年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方式募集现金的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

有关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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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果,

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及募集资金的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修订《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中国证监会第[2014]47号公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

第二次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有关规定,并结合

公司的具体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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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深圳市新鸿鹄科技有限公司借款用于资

产收购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拟收购上海逸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

简称“资产收购”)的顺利进行,公司拟与深圳市新鸿鹄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新鸿鹄科技”)签署借款合同,向深圳市新鸿鹄科技

有限公司借款不少于人民币 2 亿元用于资产收购。

     因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象为新鸿鹄科技,根据相关规定,

新鸿鹄科技视为上市公司关联方,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本届董事

会无关联董事,相关董事无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针对山西证监局现场检查情况的监管关注

函相关问题进行整改的议案》

     2015年10月12日,公司收到山西证监局下达的《关于山西广和山

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情况的监管关注函》。针对监管关

注函所提及的问题,公司各相关部门及人员根据要求制定整改措施,

以及预计完成整改的时间,明确整改责任人。公司就整改的情况拟定

了《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证监局现场检查情

况的监管关注函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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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消除 2014 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

所述事项的议案》

     针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4年度财务报

表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喜审字[2015]第0728号)中保留意见所

述事项,公司积极采取了若干消除保留意见所述事项的措施,董事会

认为截至目前,保留意见所述事项已经消除。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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