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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民丰特纸:民丰特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4-09  

                        证券代码:600235          股票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临 2021-008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6日以
电子邮件、电话和书面方式告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4月7日上午在公司办公
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曹继华先
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此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5
    此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63,432,195.28 元。公司 2020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
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5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351,3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
币 5,269,50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数额占公司 2020 年度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10.85%。
    如该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
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关
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临 2021-01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
2020 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5
    8、审议通过了《2020 年度环境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
2020 年度环境报告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 2020 年度完成关联交易额约为 770 万元。
    结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际,预计 2021 年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约 705 万
元;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且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绝对值的 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沈志荣为交易方浙江维奥拉塑料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关
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临 2021-011)。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键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
2020 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1、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独
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0年度履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报告》。
                                    3/5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 2020 年度报酬的议案》

    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本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和
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 2020 年度实际审计的工作量,董事
会拟支付其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报酬为人民币 65 万元,内控审计报酬为人民币
15 万元(审计人员的差旅住宿费用等另行支付)。
    公司董事会对该所多年来为公司付出的辛勤劳动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自从本公司发起设立至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一直受聘为
本公司的财务审计机构,同时在公司 2012 年度推行内控制度以来,该所也受聘
为本公司的内控审计机构,该所为本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内部控
制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表决提议,公司拟续聘该所为本公司
2021 年度的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 1 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关
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
机构的公告》(临 2021-012)。
    此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5、审议通过了《民丰特纸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股
东回报规划(2021-2023)》。
    此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6、审议通过了《民丰特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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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民丰特纸内
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星期五)14:00 召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召

开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临 2021-013)。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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