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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铜峰电子: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24  

                        证券代码:600237            证券简称:铜峰电子         公告编号:2020-052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 年 11 月 23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铜陵经济技术开发区铜峰工业园公司办公
   楼一楼二号接待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95,345,18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16.894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表决方式为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童爱军先生因
工作原因无法主持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陈无畏先生主持了
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1 人,董事长童爱军先生、董事应卓轩先生、徐激扬
   先生、连刚先生以及独立董事文东华先生、成智慧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
   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2 人,监事会主席胡增丰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
   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徐文焕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鲍俊华先生、
   储松潮先生、林政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序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1.01        黄明强               94,977,081                     99.6139        是
1.02        刘奇                 94,969,080                     99.6055        是
1.03        陈兵                 94,969,080                     99.6055        是
1.04        张飞飞               95,334,081                     99.9883        是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2.01        黄继章               94,972,081                     99.6086        是
2.02        叶榅平               94,972,080                     99.6086        是
2.03        陈无畏               95,336,080                     99.9904        是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案序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       是否当选
   号                                              效表决权的比例(%)
3.01        刘四和               94,973,081                     99.6097        是
3.02        肖松                 95,338,080                     99.9925        是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1.01      黄明强         415,801   53.0426
1.02      刘奇           407,800   52.0219
1.03      陈兵           407,800   52.0219
1.04      张飞飞         772,801   98.5841
2.01      黄继章         410,801   52.4047
2.02      叶榅平         410,800   52.4046
2.03      陈无畏         774,800   98.8391
3.01      刘四和         411,801   52.5323
3.02      肖松           776,800   99.0942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安泰达律师事务所
       律师:潘平、刘彦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决议内容均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所形
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