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15-08-07
证券代码:600238 证券简称:海南椰岛 公告编号:临2015-053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湖南腾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腾晖)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金额未达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因此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湖南腾晖之间的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中发生的关联交易,相关协
议按照一般商业条款签署,不具有排他性,本公司不会因该等协议及其项下
的交易对湖南腾晖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海南
椰岛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会前审阅本议案并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
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独立董事听取了有关人员的
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销售渠道管理,从而提高
整体盈利能力。该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海南椰岛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审议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事项是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结算方式公平公允,没有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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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审计委员会审阅本议案并发表意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
经营需要而发生的,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结算方式公平公允,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上年预计金额 上年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发 酒类:主要原因是公司在酒业市场投入不足、
湖南腾晖贸 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壹
向关联人销售产 生金额共约 5612 万元,其中 品牌影响力有所下降,对酒业市场工作造成
易有限公司 仟万元,其中酒类柒仟 一定影响。
品、商品 酒类约 2951 万元,饮品类 饮品类:主要原因是椰子汁市场竞争加剧,
万元,饮品类肆仟万元
约 2661 万元。 传统市场销量下滑。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比例(%)
(2015 年 7 月 1 日-2015 年 9 月 30 日)
湖南腾晖贸易有限公司 不超过人民币叁仟壹佰万元, 酒类:18%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其中酒类贰仟万元,饮品类壹仟壹佰万元 饮品类:3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湖南腾晖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路348号贺龙体育场南大门722-723号
法定代表人:庞海波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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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09年7月2日至2109年7月1日
营业范围:预包装食品批发(凭许可证、审批文件经营);保健食品批发(凭许
可证,审批文件经营)
湖南腾晖贸易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
2700 1330 6000 142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2013年7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武晖
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武晖同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同第
六届董事会。 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第二款
规定,武晖同志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因武晖同志同时为湖南腾晖实际控制人,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1条第三款规定,公司与湖南腾晖之
间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履约能力强,对向本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在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关联方严格按约定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椰岛酒业发展有限
公司拟向湖南腾晖销售椰岛系列产品,约定产品为椰岛鹿龟酒和椰岛海王酒;约
定区域为湖南省;结算方式为先款后货,海南椰岛酒业发展有限公司确认货款到
账后即按流程组织发货;双方建立以月为单位的对账机制,明确双方的财务往来,
及时清理财务往来。
2、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椰岛食品饮料有限
公司拟向湖南腾晖销售椰岛系列产品,经销产品为椰岛饮料全系列;经销区域为
湖南市场;付款方式为先款后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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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价政策
我公司酒类及饮品类的销售价格均由公司统一制定,所有酒类经销商遵从统
一的定价政策,所有饮品类经销商亦遵从统一的定价政策,不存在价格不公允的
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双方为了保证业务正常进行而形成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湖南腾
晖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相应
的经销商遵从统一的定价政策,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
影响,且未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与湖南腾晖之间签署的相关合
同按照一般商业条款签署,不具有排他性,本公司不会因该等协议及其项下的交
易对湖南腾晖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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