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2015-08-27
股票简称:海南椰岛 股票代码:600238 编号:临 2015-056 号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2014年10月19日,深圳市富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安控股”)
与深圳市东方财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财智”)签订《股份转
让协议》,富安控股以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海南椰岛5,000万股无限
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6%)至东方财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截至12月
24日,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完成,东方财智通过其一致行动人山东省国际信托有
限公司-恒鑫一期集合资金信托(受让公司27,590,000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受让公司17,410,000股)及童婷婷(受让公司5,000,000股)持有我司
5,00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6%),成为我司第二大股东。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接到第二大股东深圳市东方财智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东方财智”)通知函:东方财智拟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拟重组标的资产为霸州市昌隆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第一大
股东海口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潜在第一大股东海南建桐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已原则同意上述事项。
鉴于该事项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
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8 月 27 日起停牌不超过 30 天。本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
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
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
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
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