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椰岛:日常关联交易公告2015-10-14
证券代码:600238 证券简称:海南椰岛 公告编号:临2015-068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与湖南腾晖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腾晖)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金额
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湖南腾晖之间的交易属于本公司日常业务中发生的关联交易,相关协
议按照一般商业条款签署,不具有排他性,本公司不会因该等协议及其项下
的交易对湖南腾晖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0月12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海
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会前审阅本议案并发表事前认可声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
已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事先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独立董事听取了有关人员的
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销售渠道管理,从而提高
整体盈利能力。该关联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审议日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事项是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结算方式公平公允,没有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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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审计委员会审阅本议案并发表意见: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
经营需要而发生的, 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结算方式公平公允,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前次预计金额 前次实际发生金额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2015 年 7 月 1 日-2015 年 (2015 年 7 月 1 日-2015 年 9
原因
9 月 30 日) 月 30 日)
酒类:公司酒业销售实际发生金额与
预计金额差异较大主要受前期鹿龟酒
湖南腾晖贸 不超过人民币叁仟壹佰万 发生金额共约 859 万元,其中
向关联人销售产 涉嫌违法添加事件影响,目前,国家
易有限公司 元,其中酒类贰仟万元,饮 酒类约 265 万元,饮品类约
品、商品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就此事项进
品类壹仟壹佰万元. 594 万元。
行澄清;饮品类:主要原因是椰子汁
市场竞争加剧,传统市场销量下滑。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本次预计金额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比例(%)
(2015 年 10 月 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
湖南腾晖贸易有限公司 不超过人民币叁仟柒佰万元, 酒类:18%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其中酒类贰仟万元,饮品类壹仟柒佰万元 饮品类:3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湖南腾晖贸易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劳动路348号贺龙体育场南大门722-723号
法定代表人:庞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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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9年7月2日至2109年7月1日
营业范围:预包装食品批发(凭许可证、审批文件经营);保健食品批发(凭许
可证,审批文件经营)
湖南腾晖贸易有限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
2700 1330 6000 142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2013年7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武晖
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武晖同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同第
六届董事会。 因此,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5条第二款
规定,武晖同志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因武晖同志同时为湖南腾晖实际控制人,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1条第三款规定,公司与湖南腾晖之
间发生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履约能力强,对向本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在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关联方严格按约定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违约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椰岛酒业发展有
限公司拟向湖南腾晖销售椰岛系列产品,约定产品为椰岛鹿龟酒和椰岛海王酒;
约定区域为湖南省;结算方式为先款后货,海南椰岛酒业发展有限公司确认货款
到账后即按流程组织发货;双方建立以月为单位的对账机制,明确双方的财务往
来,及时清理财务往来。
2、2015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椰岛食品饮料有
限公司拟向湖南腾晖销售椰岛系列产品,经销产品为椰岛饮料全系列;经销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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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湖南市场;付款方式为先款后货。
(二)定价政策
我公司酒类及饮品类的销售价格均由公司统一制定,所有酒类经销商遵从统
一的定价政策,所有饮品类经销商亦遵从统一的定价政策,不存在价格不公允的
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双方为了保证业务正常进行而形成的关联交易, 公司与湖南腾
晖间发生的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相应
的经销商遵从统一的定价政策,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未构成不利
影响,且未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与湖南腾晖之间签署的相关合
同按照一般商业条款签署,不具有排他性,本公司不会因该等协议及其项下的交
易对湖南腾晖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10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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